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数码摄像机采购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数码摄像机采购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4-22 15:53:30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数码摄像机采购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0 | |||||
项目预算: | 55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开始日期: | 2015-04-22 15:53:30 | |||
联系人: | 倪长鹏 | 截止日期: | 2015-04-27 15:53:30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保税区填海区中港路151号 | |||
联系邮件: | ncp1965@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要求大连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网点的供应商;2、要求出具佳能摄像机厂家针对本次竞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含项目编号)3、要求竞价完成后3个工作日到货。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硬件终端产品 | 佳能 | 佳能 LEGRIA HF R66 | 台 | 1 | 原厂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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