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40根包柱广告项目分包件招商预公告
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40根包柱广告项目分包件招商预公告
一、招商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40根包柱广告
三、招商编号:LFJT-GGZS2022-047
四、招商依据: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37期决议,该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
五、项目概况:乌鲁木齐站出站层出站通道两侧LED包柱灯箱,媒体共40组,广告发布总面积1162.48平米,项目分南、北2个包件,明细如下:
包件 | 位置 | 规格 | 数量 | 面积 | |
1 | 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 北侧24组包柱 | 3.59m×3.84m×2面 | 20组 | 24 | 733.901 |
5.94m×3.84m×2面 | 4组 | ||||
2 | 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 南侧16组包柱 | 3.59m×3.84m×2面 | 16 | 441.139 | |
合计 | 40 | 1175.04 |
六、招商范围: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40根包柱广告经营使用权。
七、租赁期限:6个月至一年。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从事商业服务的经验;
3.与招商人之间未发生过任何广告及有关事宜的纠纷或诉讼;
4.按《招商文件》约定提交《竞商文件》并已缴纳竞商保证金;
5.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9.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10.截止到招商公告发布之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应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11.有广告灯箱媒体运营经验;
12.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截止至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13.与招商人合作期内风险债权超出6个月以上的竞商人不得参与招商。
14.竞商人需提供三年以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上一年)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备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纬三路163号
联 系 人:贝楠
联系电话:138*****209
2022年10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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