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2-G3-250062-GXXQ【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2-G3-250062-GXXQ【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已由兴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兴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运作,并授权兴安县鑫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授权兴安县城市管理监督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采购、实施、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已通过兴安县财政局的物有所值评价论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采购人为兴安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筹措,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下称“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授权主体:兴安县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兴安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2.3项目名称: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下称“本项目”)

2.4项目编号:GLZC2022-G3-******-GXXQ【预审】

2.5项目采购需求

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兴安县高尚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兴安县严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兴安县溶江镇区污水支管工程、兴安县严关镇区污水支管工程、兴安县界首镇区污水支管工程、兴安县华江瑶族乡集镇污水支管工程,各子项目地点分别位于:兴安县高尚镇、严关镇、溶江镇、界首镇、华江瑶族乡。

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全作期满移交工作,项目投(融)资责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2.6投资规模

(1)项目分为新建部分(建设一运营一移交,即BOT)与存量部分(转让一运营一移交,即TOT)。

新建部分投资为9144.52 万元(含征地费用),存量部分投资为*****.13万元,则项目总投资为*****.65万元。

(2)为本项目的顺利推进,政府方已依法选定第三方(如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等)为项目提供服务并签署了协议的,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后,可与政府方及政府方已依法选定的第三方签署三方协议,约定将政府方尚未履行的支付义务交由项目公司承担。此等情况下,项目公司应根据该三方协议的约定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项目公司按照该等协议而实际支付的费用计入回报计算基数(政府方已经实际向第三方支付的部分如无需项目公司向政府方返还则该费用不计入回报计算基数)。

(3)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引进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建设期利息部分不在建设投资预计总额中体现。

2.7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 (建设一运营一移交) + TOT (转让一运营一移交)模式运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及合作期满移交工作。

2.8项目产出说明:

本项目主要产出包括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模和内容,在授权范围内建设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并负责本PPP项目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以及厂外污水管网的运营维护。

2.9建设范围及内容

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分为新建部分和存量部分。

新建部分包括兴安县高尚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兴安县严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兴安县溶江镇区污水支管工程、兴安县严关镇区污水支管工程、兴安县界首镇区污水支管工程、兴安县华江瑶族乡集镇污水支管工程。

存量部分为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兴安县界首镇污水处理厂、兴安县严关镇污水处理厂、兴安县高尚镇污水处理厂、兴安县湘漓镇管网工程、兴安县溶江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兴安县溶江镇污水处理厂、兴安县华江瑶族乡污水处理厂、兴安县309污水提升泵站、兴安县霞云桥污水提升泵站共10座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或提升泵站的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污水处理设备设施,不含土地使用权。具体以本项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新建部分拟采用BOT模式运作,存量部分拟采用TOT模式运作,即由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存量项目的运营维护。

项目新建部分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兴安县高尚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处理规模为800m"/d深度处理构筑物一组,含污水提升泵池、接触氧化池、滤布滤池等,同时更换、新增污水厂相关设备一批。

改造DN300倒虹管300m,清淤DN400污水管2820m、DN300污水管150m,新建DN300污水管963m。

(2)兴安县严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处理规模为1000m"/d深度处理构筑物一组,含污水提升泵池、接触氧化池、滤布滤池等,同时更换、新增污水厂相关设备- -批;敷设DN500污水管1090m, DN250过河倒虹管700m。新建一体化污水泵井1座(近期1000m"/d)。

(3)兴安县溶江镇区污水支管工程

敷设DN110~400污水管*****m,其中DN400管长624m,DN300管长为4377m,DN200管长为209m,DN160管长为*****m,均采用HDPE管。

加装检查井防坠网264个,检查井加固井圈264个,现状污水盖板暗沟疏通650m。

(4)兴安县严关镇区污水支管工程

敷设D300污水管9305m, DN160 入户管*****m, DN110 入户管*****m;修复φ1000检查井39个、提升及加固φ1000检查井3个、加固井圈并加装防坠网φ700检查井542个。

(5)兴安县界首镇区污水支管工程

敷设DN160~ 500污水管*****m,其中DN500管长280m,DN400管长1243m, DN300管长8493m, DN160管长为*****m,均采用HDPE管;加装检查井防坠网552个,检查井加固井圈552个,破井修复11个。

(6)兴安县华江乡集镇污水支管工程

敷设DN110~300污水管*****m, 其中DN300管长1747m, DN200 管长1912m, DN160管长为4672m,DN110管长为4010m,均采用HDPE管;加装检查井防坠网221个,检查井加固井圈221个,破井修复34个,新建化粪池1座。

2.10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

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PPP项目情况,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合作期限一般为20-30年。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 (2019)10号)的规定:“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合作期限原则上在10年以上。”

PPP模式合作期限据地方政府支出规划,资产生命周期等因素,原则上在10-30年之间,期限更长,更有利于平滑财政支出,建议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

其中,建设期暂定为1年,计划从2023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运营期暂定为19年,计划从2024年1月起至2042年12月,建设期和运营期具体时间以PPP项目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2.11项目运营和维护

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兴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厂区内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以及厂外污水管网的运营维护。

(1)项目运营要求

保持本项目的各设备设施完好并正常运行,实现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保护水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项目所在乡镇村屯乃至兴安县的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项目运营目标

本项目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县城污水厂尾水经尾水管网直接排入湘江。

(3)项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日常巡查(巡查人员、巡查频次、巡查档案、巡查责任、问题处置、汛期巡查) ;

②清洁维护 (污水处理厂区内景观、卫生清洁维护频次、清洁维护质量) ;

③定期委托水质检测;

④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各种构(建)筑物、污水管网等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 ;

⑤污泥及淤泥的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

⑥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急处理、投诉处理、政府活动、检查和督察)。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1 09:30:00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1月21日9时30分。

6.2本项目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U盘。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U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本刻录U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加密电子版需提供: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要求

7.1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申请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7.2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申请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3)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ttp://glggzy.org.cn/;

(4)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5)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8.2 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澄清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 代理机构按以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会议,申请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如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8.4申请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8.5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资格预审文件,只能用生成资格预审文件时加密资格预审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资格预审文件,只能用生成资格预审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8.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8.7采购人定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布在(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3)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ttp://glggzy.org.cn/;(4)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5)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安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73- *******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兴桂路5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陈工联系电话:077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56号1-4层住宅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7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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