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博物院庭院环境及公共服务空间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博物院庭院环境及公共服务空间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博物院庭院环境及公共服务空间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博物院的委托,对山西博物院庭院环境及公共服务空间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案设计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博物院庭院环境及公共服务空间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案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HXTC-2015-016-00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一个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内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山西博物院庭院环境提升案设计项目

1

2

山西博物院公共服务空间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案设计项目

1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设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依据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内约定为准。

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

(7)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储备和管理团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为保障报价人科学、合理、准确的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报价单位必须踏勘现场并在报名时提供踏勘现场回复函。

五、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报名截止日前投标单位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踏勘现场回复函;

(6)如投标单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22至2015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万柏林支行

帐号:****************228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8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博物院

联系人:张靖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

联系人:田女士、郝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公司邮箱:huaxintaishanxi@163.com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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