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科技学院装修万州区太龙镇农家科技小院采购项目公告

农林科技学院装修万州区太龙镇农家科技小院采购项目公告

第一篇、询价采购项目书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农林科技学院装修万州区太龙镇农家科技小院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询价采购时间、地点

1.询价文件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17:00

2.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递交询价文件。有关于本项目询价文件、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在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农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cqsxedu.com/nlkjxy/)下载。无论报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

3.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按规定时间内,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农林科技学院报名,未按时报名的视为废标。

4.投递报价文件地点及方式:

4.1投递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4日8:30

4.2投递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7:00

4.3询价采购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00

4.4投递报价文件地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农林科技学院401

4.5邮寄响应文件地址及联系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农林科技学院

023-********

二、有关规定

1. 报价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特定资格

2.报价文件须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及封口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3.报价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邮寄)我院,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的报价为闭口价,并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

5.成交原则:由专家评审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最低报价超过学院的理想接受价,作废标处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如报价相同,由专家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条件进行比较确定。

6.询价采购报价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的“第四篇格式要求”装订,文件壹份。

三、结果公示

1、询价结果将于询价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农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cqsxedu.com/nlkjxy/)上发布公示。

联系方式:

  •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 邮 编:******

  • 采购联系电话: 丁老师 136*****778

    特别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和投标时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第二篇、项目需求
  • 一、采购要求
  • 名称

    规格型号

    广告设计

    按提供的文字设计、施工(PVC板造型)

    地板

    石塑木地板

    展示架及安装

    木制置物展示架、阶梯式长条展台、中岛展柜

    桌椅

    办公

    电路、灯具

    空开、孔灯、国标电线等,强电弱电改造

    墙面处理

    室内吊顶、四周墙面及外墙面刮灰找平及内墙环保涂料

    其他

    拆除、辅料、清洁及运费

    设计

    招标书中附上设计方案

    备注

    室内尺寸:长8.5m宽5.3m高3.65m

  • 最高限价:*****
  • 二、相关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产品。

  • 2.供应商负责运输、搬运、安装、普通增值税发票等。

  • 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加工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维保费、包装物清除费、保险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3. 供应商可提前向采购方咨询设计意向。

第三篇、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合格交采购人使用。

2.采购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农林科技学院(不接受物流货运部提货)。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但该确认不代表最终验收。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之日起,供应商提供半年免费质保期(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采购货物由产品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到达现场。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维修配件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采购人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报价要求

服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如果有)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制造)费、加工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二)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五、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服务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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