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嵊州市崇仁镇镇中南路21号崇城壹品9幢一单元201室的不动产(重新一拍)的公告(43619)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嵊州市崇仁镇镇中南路21号崇城壹品9幢一单元201室的不动产(重新一拍)的公告(43619)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一拍重新拍卖)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5/0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嵊州市崇仁镇镇中南路21号崇城壹品9幢一单元201室的不动产(“来拍法服”咨询编号:WT******)。最高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2层,3室2厅2卫。
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6)嵊州市不动产权第*******号,登记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08.73平方米;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4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抵押权人新昌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办理抵押权登记,登记抵押金额为*******元。
该处不动产未腾空,拍卖成交后20日内腾退。
参考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628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至少一个工作日前到嵊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208室司法网拍窗口办理委托手续(如公司企业等授权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拍的,也须按公告办理委托手续)。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预约看样、咨询电话: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40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400-*******。
郑重申明: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本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1、参考价系评估公司估价结果;2、因受银行政策影响,如需贷款,务请竞买人开拍前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能否过户及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能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若有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户口及学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当地公安和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解决。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出卖方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买受人不承担历史欠缴的其他税费。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为加快办理过户手续,建议买受人先行垫付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完成缴费后向本院申请退款。
应缴税费的计算方法请自行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575-********。
买受人须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以下事项:1、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2、凭相关票据向法院申请退款(即由出卖方承担但需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税费)。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退款的权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至少在开拍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少在开拍3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5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成交价余款自竞买成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成交价款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为20日,成交价款高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为30日)买受人可通过淘宝平台支付尾款,也可直接支付尾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号: 955*****110********]。
如需贷款的,买受人应自竞买成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成交价款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为20天,成交价款高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为30天)付清首付款,并在竞买成功之日起30日内配合银行办理所有贷款手续,若逾期未能成功办理贷款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贷款,买受人应自逾期之日起3日内缴清全部尾款。否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057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5-********、********;司法网拍小组
案件承办人电话:0575-********;龚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竞买人如需贷款,可向以下银行咨询:
1、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5-********、**5*****921。
2、中国银行嵊州支行,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575-********、186*****836。
3、绍兴银行嵊州支行,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75-********、**9*****005。
4、浙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5-********、**758598068。
嵊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标签: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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