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经济区清淤疏浚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大有经济区清淤疏浚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0193 设计| 招 标 公 告 大有经济区清淤疏浚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有经济区清淤疏浚项目已经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凌发改备字[20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大有临海经济产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大有经济区清淤疏浚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大有经济区三支路西、五支路东、二干路南。 2.3建设规模:清淤量460万立方米、五支路东沟:5.4公里,宽约8-22米,平均深2.5米。大黑鱼沟:长4.979公里,宽约25米,平均深2.5米。老洪水流子:长7.3公里,宽25米,平均深2.5米。4个蓄水塘约100万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实际测量为准) 2.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设计。 2.5设计周期:20日历天(由招标人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实施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2)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单位在近三年内已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设计; (4)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2投标人应具备3.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发布公告的前三年内完成设计的并已实施的项目。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资格)、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原件)以及投标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状况和参加本项目设计的各有关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大有临海经济产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凡彬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杨阳 电 话: ****-*******/******* 传 真: ****-******* 日 期:2015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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