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发区晓园西路3号1101-1104房产(GR2022TJ1001451¥136.000000万)

天津市开发区晓园西路3号1101-1104房产(GR2022TJ1001451¥136.000000万)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开发区晓园西路3号1101-1104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135.******评估机构天津华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1.******
    其他披露内容1、以下内容出自评估报告:(1)评估结论为含增值税价格。(2)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未载明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委托人经咨询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权登记相关部门,该处房产分摊的土地面积为64.63平方米。本次评估仅以上述土地使用权面积估算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最终应以相关部门认定为准。如最终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与评估结论不符,应相应修正评估结论。(3)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所在建筑物因消防不合格停用多年,建筑物整体缺乏正常养护管理,维护保养及使用状况较差,部分设备设施无法正常使用。上述情况提请相关当事方密切关注。2、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3、该标的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无租赁、无被非转让方占用等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土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30号宏展大厦907-908注册资本4681.******
    法人代表刘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3******N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911*****103*******
    批准单位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天津土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开发区晓园西路3号1101-1104房产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如下内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要求,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等相关书面受让登记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资指定银行账户。4、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5、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6、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且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③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④未按规定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未在规定期限将相关费用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的。7、本项目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余各项税费,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8、本次房地产按现状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9、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设计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附属设施:*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看房确认书.pdf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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