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宝鸡市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宝鸡市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鸡市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NXDDLFW-【2022】080

项目名称:宝鸡市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重点河流、水库水生态调查与分析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江、湖治理服务宝鸡市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一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0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完成

合同包2(宝鸡市重点河流、水库水环境质量监测与分析):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2江、湖治理服务宝鸡市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二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完成

合同包3(宝鸡市重点河流、水库健康评价体系构建与评估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江、湖治理服务宝鸡市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三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0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重点河流、水库水生态调查与分析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合同包2(宝鸡市重点河流、水库水环境质量监测与分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合同包3(宝鸡市重点河流、水库健康评价体系构建与评估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重点河流、水库水生态调查与分析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2(宝鸡市重点河流、水库水环境质量监测与分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3(宝鸡市重点河流、水库健康评价体系构建与评估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内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415室进行确认及招标文件购买。购买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2、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bj.sxggzyjy.cn/fwzn/******/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交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诺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413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工

电话:0917-*******

宝鸡诺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查评估 水生态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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