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海狮车辆重新招标公告

金杯海狮车辆重新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QTCG2007-032A
原青田县滩坑水电站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金杯海狮超级领航者(采购编号:QTCG2007-03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有误后废标,根据相关规定重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允许经营本项目的供应商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本项目报价。

2.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各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采购项目内容:金杯海狮丰田动力版2.4新经典型,颜色:上身丰田白,下部辉银色,型号:SY6483F3

4.报价单须用传真形式提交,并写明报价项目相关信息,报价单中未填明的配置请详细填明。各供应商请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10:00时前送至或传真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招投标业务科,逾期恕不接受。联系电话:(0578)*******,传真:(0578)*******,联系人:朱月锋。

5.成交人交纳标书工本费100元/辆,该款直接从购车款中扣除。

6.本次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供应商提供一票制式发票。

7.本次采购采用符合采购需求的综合低价法分包来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和预备成交候选人,综合低价法系指离本县90公里内供应商的商务单价差价在200元内;离本县90公里外至200公里内供应商的商务单价差价在350元内;离本县200公里外供应的商务单价差价在500元内都作为最低商务报价。采购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单推荐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并推荐报价次低者为预备成交候选人。预备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有效时间为15天,在有效时间内,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预备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并在交纳标书工本费后授予合同。

8.成交候选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本次采购协议。

9.成交候选人不签订协议或不按照协议履行义务,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将根据青田县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县采购办、县招管办审批后在丽水市范围内予以公示不良记录。

10.成交候选人须按照行业标准提供优质服务。签订协议后3天内供货。

11.付款条件: 由采购人自行到成交单位提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即时付清。

12.本次采购,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有权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可以暂不采购,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可以自行决定另行组织采购,并不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各供应商可从本网页当中的附件下载相关的报价单。

青田县滩坑水电站工程指挥部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7年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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