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经济开发区T型广告牌广告位招标公告
洪湖经济开发区T型广告牌广告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经济开发区T型广告牌广告位,根据《洪湖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及洪湖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明确在洪湖经济开发区内设置三块广告牌的回复意见》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洪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洪湖市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名流大道北侧(湖北宗圣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地块前),初选坐标位置为:X*******.105,Y450895.354。
名流大道北侧(电排河桥东侧近外环路与名流大道交叉口),初选坐标位置为:X*******.151,Y451756.228。
第二标:洪湖大道东侧人行道,初选坐标点位置为:X*******.375,Y449881.833。
以上三处广告位年设置费起价2.8万元,使用年限8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广告经营营业执照范围,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综合服务类(或媒体服务类或设计制作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就上述项目二个标段参与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文泉东路7号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介绍;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3、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 5 月 12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洪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虹
电 话:139*****668
地 址:洪湖市文泉东路7号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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