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新都化工塑业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应城市新都化工塑业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应城市新都化工塑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应城市新都化工塑业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项目施工,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为: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应城市。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14年6月20日-2014年7月19日)。
整个工期已包括所有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包括且不限于现有的公众假期及将来任何形式的假期,例如春节、卫生状况大检查,及所有形式的政府检查等);包括当地政府颁布的法令或法规及各种停工指示、暴风雨、下雪、严寒、高温等天气恶劣的日子,合同工期不会因雨天或其它不同程度的恶劣天气而延长;包括一切因停水、停电的误工及机械进退场;向政府部门申请、审批、验收及整改的时间、遵守政府规定的夜间施工要求及满足所有政府施工规定等;并承包合同金额已包括一切因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
2.3 建设规模:室外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属于《新都化工电子采购系统工程承包商名录库》内的单位,2011年来至少具有2个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施工的能力。
投标单位必须是可以在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允许进入在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的施工承包商(不得采用挂靠方式投标,一经查出则取消投标资格)。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招标人提供的邀请名单发送招标全套资料(电子文档有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城市盐化大道26号)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或通知函的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后,请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邀请确认函以彩色扫描件发送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qq.com">********3@qq.com,未按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应城市新都化工塑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2栋5楼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 138*****781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3@qq.com">********3@qq.com

8.投诉方式
土建施工类:蒋女士,138*****870
廉政监督人:李先生,137*****623***-********lizhonghua@shindoo.com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2014年6月13日

特别提醒:
我司正在建立《新都化工电子采购系统工程承包商名录库》,欢迎有意愿的企业注册加入我单位名录库内,以便参与我司建设项目投标(注册网站:http://srm.shindoo.com:814/custom/),若有疑问请致电胡工13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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