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泰和县旧公务用车处置网络竞拍公告
[泰和县]泰和县旧公务用车处置网络竞拍公告
[2022-10-31]
项目编号: | ZC22JX******** | |||||||
项目名称: | 泰和县旧公务用车处置网络竞拍公告 | |||||||
标的名称: | 1号标的:赣D5162G帕萨特牌SVW7183TJD小型轿车,挂牌价11,800.00元 2号标的:赣D2841G桑塔纳牌SVW7180CE1小型轿车,挂牌价1,400.00元 3号标的:赣D2842G北京现代牌BH7200M小型轿车,挂牌价2,3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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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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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2年10月3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2年11月07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1号标的:赣D5162G帕萨特牌SVW7183TJD小型轿车,黑色,排量:1.8,发动机号:******,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1月17日,年检至2023年1月。行驶里程约:******公里。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308元。 2号标的:赣D2841G桑塔纳牌SVW7180CE1小型轿车,黑色,排量:1.8,发动机号:*******,注册登记日期:2006年1月23日,年检在有效期。行驶里程约:******公里。起拍价: 1400元,竞买保证金:288元。 3号标的:赣D2842G北京现代牌BH7200M小型轿车,灰色,排量:2.0,发动机号:5B******,注册登记日期:2005年9月21日,年检至2022年9月。行驶里程约:******公里。起拍价:2300元,竞买保证金:468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特别说明: 1、本次竞拍公告对竞拍车辆所做的介绍如车辆初始登记、年检、保险等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各竞买人须在参加网络竞拍前至车辆管理部门核查标的相关资料。如车辆实际状况与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不符,办理过户时竞得人自行变更,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方和拍卖人对所转让的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如车辆有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转让前的违章、罚款由原车主单位处理;转让后的违章、罚款及过户所需一切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应协同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办理好过户手续。 | |||||||
|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备注: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拍卖会截至当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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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按网上提示缴纳);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 2、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拍卖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办理成交车辆过户手续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凭买受车辆过户手续及委托方出具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凭委托方出具的《非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在成交结束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7、车辆提车过程中产生的修理费由买受人承担。中标人在提车次日前必须到修理厂清除公务用车标识,费用自理。 | |||||||
联系方式: |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0796-******* 泰和县上模乡人民政府 152*****286赖兵泉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0796-8112366157*****055夏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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