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省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任务。研究提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机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依法办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或环节的有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组织实施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或环节的有关事项涉及的现场勘验、评估评审及专家论证等工作。
5、负责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前后置手续或环节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批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6、负责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7、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8、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以及落实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工作。
9、负责监督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有关职责分工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监督室、项目建设审批室、环境资源审批室等4个职能机构。
纳入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31.37万元,支出总计931.3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31.47万元,增长365.9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政府购买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增加东方市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改造、设备及家具采购项目支出。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1.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3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6万元,占21.46%;项目支出731.51万元,占78.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1.37万元,支出总计931.3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31.47万元,增长365.9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政府购买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增加东方市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改造、设备及家具采购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1%,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8.68万元,增长229.4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政府购买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增加东方市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改造、设备及家具采购项目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9.42万元,占92.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3万元,占2.63%;卫生健康(类)支出18.52万元,占2.81%;住房保障(类)支出13.31万元,占2.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3.01万元,支出决算为65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5.15,支出决算数为14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考核绩效工资由财政部门预留预算,不列入本单位的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2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为市委组织部预算项目,年中根据考核情况将项目经费调剂至本单位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8.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审批业务经费增加;二是增加“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改造项目”设备及家具采购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批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11,支出决算数为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批人员增加,医疗保险费增加。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33,支出决算数为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审批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出预算为6.17,支出决算数为 1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批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4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3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29%,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2.79万元,主要原因是是2021年增加政府购买人员经费和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改造等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272.79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6%。其中: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6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改造等项目经费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列支项目经费;二是年终财政部门根据市级财力统筹安排部分项目经费转为预拨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级专项工作检查。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68.2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审批业务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4.34%。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组织管理良好;项目产出达到预期目标,项目效果较好,项目的绩效全部实现,保障我局工作业务有序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季度支付进度达不到预期均衡的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资金支付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支付。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运行经费10.3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10万元,增长65.2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审批人员增加。
2021年度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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