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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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所属行业居民服务业项目区域唐山市
概况

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MZH-2022-097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招标

采购人:唐山市眼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唐山明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第五章 投标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 ,并于2022年1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H-2022-097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项目履约地点:唐山市眼科医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相应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

方式:通过“招标通”自行下载招标。

售价:0.00 元(上传投标时须按“招标通”平台要求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

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唐山市新华西道20号交电大楼615房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0311-********。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证书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包括河北 CA、山西 CA、北京 CA、联通 CA、CQCCA、CFCA) 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投标人CA 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 CA 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电子投标必须采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可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投标管家)制作;电子投标上传时,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上传失败或上传不完整,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 证 书 登 录 “ 招 标 通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上传成功,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应合理安排投标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但需通过使用CA 数字证书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为准。

5、招标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系统自主下载招标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系统下载投标等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人不需要参与现场开标会,本项目投标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投标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递交的电子投标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所有递交投标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不要脱离“招标通”,以便随时按规定要求通过“招标通”交易平台提供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山市眼科医院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11号

联系方式:张常林 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唐山明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新华西道20号交电大楼6层615房间

联系方式:王国松0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国松

电 话:031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概况

1.概述

本项目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项目招标。

2.招标名词解释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人详见招标公告。

2.2“采购代理机构”是唐山明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4“投标” 指对招标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

2.5“评标委员会” 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预)中标人的组织。

2.6“包”指招标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中按A、B、C┅┅序号界定的可单独响应的项目。如项目分包,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分别密封单独递交。

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产品。

2.8“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的响应程度等方面为实质性条款。

2.9“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2.10“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2.11.“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2“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2.13“信用查询记录”是指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河北)( http://xy.hebe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

6.招标的构成

6.1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详细技术服务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等在招标中均有说明。

招标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采购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第五章投标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的要求编制投标。投标应当对招标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招标的澄清、修改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包括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的组成部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的截止时间。

7.3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发出;投标人未收到有关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的进行。

三、投标的编制

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8.2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构成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第五章要求的投标格式和内容编写投标,并对其提交的投标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0.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为:¥*******.00元(大写:玖佰贰拾贰万壹仟肆佰壹拾玖元整)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保(五险)、服装、器械及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漏报项,采购人不予追加。

10.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5除招标另有要求外,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

10.6 本项目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执行,按中标价据实收取。上述费用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冀财采{2021}7号规定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的编制

13.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必须采用“招标通”投标制作工具制作。

13.2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

①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及时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门户网站右上角 CA 办理。

②电子投标必须采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可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下载投标管家)制作;电子投标上传时,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上传失败或上传不完整, 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 按无效投标处理。

13.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但需通过使用CA 数字证书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为准。

13.4请各投标单位在评标期间保持账号登录状态,随时关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在评标过程中专家评委对其有疑问将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该投标单位。如因投标单位原因,专家评委及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获得联系,自疑问发出后若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视为默认评委会评审结果。

13.5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的评标办法仅对电子投标进行评审。

四、投标的递交

14.投标的递交

14.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递交电子投标。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不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

1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4.3交易系统接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标准时间,并为网上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时间戳。投标人应当合理安排投标的提交时间,确保在招标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递交时间以交易系统成功接收的时间为准。

14.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14.5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的同时,应保证投标中不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

14.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未递交:

14.6.1至递交投标截止时,投标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14.6.2投标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14.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制作投标的。

14.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 CA 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投标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

15.3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受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4逾期送达的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6.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2在招标要求的投标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销其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6.4因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开标、评标

17.开标

17.1开标将在招标确定的提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7.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7.3本项目开标无须投标人代表到场参加,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期间自行准备上网设备,登录并随时关注”招标通”平台信息提示,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

17.4解密

(1)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30分钟。

(2)解密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招标通”开标大厅,使用河北CA证书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的解密。

17.5中止开标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

1)因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系统原因,造成“招标通”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代理机构正常开标的事故。

18.开标程序

18.1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采购人单位领导、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2)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招标通”“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2)采购人对已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进行二次解密;

(3)投标人在采购人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

(4)开标会议结束。

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开标补救措施:投标人无法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时,可以通过代理机构启用“密码解密”功能,启用后,投标人可通过开标保障密码解密投标。

18.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8.3开标应当在招标确定的提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一并存档。

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评审标准详见 附表一)。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项目结束,不再评标。

19.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具备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资格的4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需要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审。

20.2评标开始前,首先由评委共同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一名,主持评标工作,评委会主任在评标中与其他评委等权,即只有一票表决权。

20.3评审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20.4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20.5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招标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

20.6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是否符合招标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0.7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20.8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20.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一并存档。

20.10评标委员会仅依赖于投标人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响应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22.评标(综合评分法)

22.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具体评审标准详见 附表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未按照招标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不满足本招标中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4)投标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2.2核价原则

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3投标的澄清

22.3.1 对于投标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通过唐山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上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电子签章,不得超出投标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2.3.2 各投标人在开标、评标期间应全程关注唐山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及时回复评标委员会在线提问,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予以正确回应。规定时间内未做出相应正确回应,视为认同评审结果。

22.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2.3.4 澄清材料,是投标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的组成部分。

23.比较与评价

2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表三

2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在电子平台作出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满足招标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具体评审标准详见 附表三),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满足招标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4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

25.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6.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重新组织采购及保密

27.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7.2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27.2.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

27.2.2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27.2.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27.2.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28.1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审时,将暂停评审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审。

28.2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六、确定中标人

29.确定中标人

29.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9.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0.中标信息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1.中标通知

31.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和中标人投标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作实质性修改。

3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验收履约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终止、分包、串标规定

34.终止招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资格预审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5.分包规定

投标人根据招标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6.串标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6.1.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

36.1.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

36.1.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36.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6.1.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36.1.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36.1.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6.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6.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6.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6.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6.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相互混装。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八、政府采购政策

37.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中涉及到的采购政策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按照国家采购政策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声明。

37.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必须按采购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未按要求声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须按采购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声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7.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要求的相关供应商应提交相应材料。

注:以上有一项符合即为满足扶持政策要求

38.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可在投标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可在投标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符合以上两种情况要求的产品,在得分且报价相等的情况下优先成交。

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 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 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9信息安全产品采购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40.信用修复机制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规定,本项目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允许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2.联合惩戒机制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规定,本项目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上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禁止期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九、其他说明

43.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及标前答疑,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踏勘现场,由此带来的相关费用及安全风险等相关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44.质疑或投诉

投标人的质疑或投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5.招标解释权

招标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涉及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46.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是否

符合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符合招标要求,投标申明

2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招标要求,投标申明

3

良好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函

符合招标要求,投标申明

4

无违法记录申明

符合招标要求,投标申明

5

信用查询记录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打印存档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招标要求,投标申明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结论(通过/不通过)

资格审查人员签字:

说明: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中提交上述资格审查的材料,由采购人负责进行审查。

2、采购人保留对原件进行核查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主管财政部门,并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3、未能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评审标准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1

投标函及报价、分项报价

符合招标要求

2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要求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要求

4

投标的签署盖章

符合招标要求

5

服务期限

符合招标要求

6

投标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符合招标要求

符合性审查结果

评标委员会签字

附表三

综合评分表

报价得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得分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投标报价

10分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值得满分,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100(得分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控制在政府预算价以下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

投标申明

商务技术评审得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得分

评分标准

备注

2

服务方案

30分

根据投标的服务方案中:1、人员配置方案(保洁、维修人员),2、保洁服务方案,3、垃圾分类清运服务方案,4、医疗垃圾登记、收集、处置、转运方案,5、设备运行维修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且完善,可实施性强,针对性强的,得满分30分;方案相关内容每有一项缺项的扣6分,存在不严谨、不完整、不明确或不合理的,每有一处扣减1分,扣至0分为止。

投标申明

3

应急预案

30分

根据投标的紧急情况应急方案内容中::1、重大活动保障预案,2、疫情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应急预案(包括疫情期间人员安排、院感防护等),3、恶劣天气应急预案,4、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水、电、暖),5、高、低压配电室应急预案、6、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全面且完善,可实施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0分;方案相关内容每有一项缺项的扣5分,存在不严谨、不完整、不明确或不合理的,每有一处扣减1分,扣至0分为止。

投标申明

4

规章制度

20分

根据投标的企业内控规章制度内容:1、物业管理服务规章制度,2、质量管理规章制度,3、财务管理规章制度,4、档案管理规章制度,5、人员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全面且完善,可实施性强,针对性强的,得20分;方案相关内容每有一项缺项的扣4分,存在不严谨、不完整、不明确或不合理的,每有一处扣减1分,扣至0分为止。

投标申明

5

培训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的物业服务人员培训方案内容:1、培训课程及内容,2、培训频次及预期达到的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且完善,可实施性强,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相关内容每有一项缺项的扣5分,存在不严谨、不完整、不明确或不合理的,每有一处扣减1分,扣至0分为止。

投标申明

合计

100分

打分说明: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所有评标计分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中标人(乙方): 合同签定地:

根据甲方的【交易项目名称】【交易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名称、数量、价格条款:

序号

采购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总价

备注

...

二、服务质量条款:

招、投标、澄清的承诺书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

三、服务验收标准,程序及服务期限:

1.验收依据:以合同、招标、投标、承诺、出厂技术标准等的最高要求为准,验收内容如下:

2.乙方按投标要求,对照相应岗位,提供符合条件的物业人员;物业人员数量是人;上岗前乙方提供物业人员的身份证等。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6个月

四、验收程序:

A: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人员名单和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的负责人与乙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确定物业人数与年龄。根据物业人数汇总,确定总数。

B:由甲乙双方单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报告。

C:付款方式:甲方根据《物业服务公司日常工作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付款依据。成交价按 36个月平均分配,中标人每月底开具当月物业管理服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后于次月 10日前结清上月服务款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且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意措施:

A.减少价款。

B.停止服务。

C. 解除合同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包括由于变更造成迟延)的,逾期十日内,乙方需书面形式向甲方澄清原因;逾期十日至二十日的,乙方向甲方每天支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二十日以上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视情况决定具体违约金额),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的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延续3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七、本合同缔约前责任,缔约后责任,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结束、变更、终止以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属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行号: 行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说明:合同条款格式,以双方最终签订内容为准。



说明:合同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内容为准。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概况:唐山市眼科医院占地 *****.81 平方米, 床位数 500余张。本次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区域包括:门诊楼、病房楼、第一手术室、配镜中心、车场彩钢板房及核酸实验室、门前三包区域、医院大会议室、大院卫生区域、电梯、地上、地下停车场等区域以及老院区门诊和配镜中心。物业团队还须负责医院保障设备设施(专用医疗设备除外)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服务。

3、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4、合同履约地点:唐山市眼科医院

5、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00元(大写:玖佰贰拾贰万壹仟肆佰壹拾玖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清单

(一)采购品目清单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36

物业管理


(二)详细技术规范及要求

1.服务岗位、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区域

服务范围

1

保洁

老院区门诊及配镜中心

1-3 层公共区域及各层卫生间、门诊和配镜中心走廊、 门诊楼电梯,建筑面积为 1800.12 平米,共 6个卫生间。

2

门诊楼1-3层及大小会议室

1-3层公共区域、卫生间及各诊室、电梯,建筑面积*****.28平米, 共 6个卫生间。

3

住院楼5层

各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及公共区域,建筑面 积1946.52平米,共 20个病室及 20个卫生间,2 套职工卫生间、洗澡间及过渡间。

4

住院楼6层

各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及公共区域,建筑面 积1946.52平米,共 20个病室及 20个卫生间,2 套职工卫生间、洗澡间及过渡间。

5

住院楼7层

各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及公共区域,建筑面积1946.52平米,共 20个病室及 20个卫生间,2 套职工卫生间、洗澡间及过渡间。

6

住院楼8层

各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及公共区域,建筑面 积1946.52平米, 共 20个病室及20个卫生间, 2 套职工卫生间、洗澡间及过渡间。

7

住院楼9层

各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及公共区域,建筑面 积 1946.52平米,共 20个病室及 20个卫生间,2 套职工卫生间、洗澡间及过渡间。

8

住院楼10层

各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及公共区域,建筑面 积 1946.52平米,共 20个病室及 20个卫生间,2 套职工卫生间、洗澡间及过渡间。

9

住院楼11层

各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及公共区域,建筑面 积 1946.52平米,共 20个病室及 20个卫生间,2 套职工卫生间、洗澡间及过渡间。

10

住院楼12层

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及公共区域,建筑面 积 1946.52平米,共 20个病室及 20个卫生间,2 套职工卫生间、洗澡间及过渡间。

11

住院楼13层

各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及公共区域,建筑面 积 1946.52平米,共 20个病室及20个卫生间,2 套职工卫生间、洗澡间及过渡间。

12

第一手术室

各病室及医办室、护办室、清洗间、打包间及公共辅助区域,建筑面积2048平米,共 12个手术间6个卫生间,8个洗澡间及过渡间。

13

核酸实验室及地上停车场

公共区域、卫生间、核酸实验室医用垃圾, 建筑面积 900 平米, 共 6 个诊室、8 个卫生间、 2 个洗澡间。

14

院内区域

院内全区保洁及门前三包(西门口、北门口)和共享单车院内清理至医院大门外固定位置,建筑面积 *****.57平米。

15

地下停车场

公共停车区域、5个电梯间,5个楼梯间及地下设备夹层总计*****.87平米。

16

水、电维修

全院

保障全院用电及线路、电路、电器设备用电正常,定期 对用电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全院水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的服务区域、时间、质量及岗位要求进行专人专岗人员配置,必须保障采购项目的正常运转。

1.2禁止投标人采取一人多岗或多服务区域的方式安排人员,不得混岗或交叉服务区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3 人员要求:要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女性人员年龄范围35周岁至55周岁。男性人员年龄范围40周岁至60周岁。物业公司须遵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及五险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用工合法权益;涉及维修电工、管工人员用工最低工资还应参照《关于发布唐山市2022年上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的通知》唐建价字(2022)7号综合用工一类标准。物业公司须建立人员健康体检档案,其体检、疫苗注射、治疗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物业人员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并确保没有任何传染疾病和不适宜工作的任何疾病。合同签订生效、工作人员进场工作前,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证明和已接种新冠疫苗凭证(无法接种新冠疫苗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

1.4物业公司与所聘物业服务人员遇到劳动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如投标人与所聘物业服务人员产生用工纠纷等且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发生伤亡、疾病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等事故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须在响应中做出承诺(附承诺书)。

1.5 如遇医疗活动、大型联查等活动时,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人员落实。

1.6 相关物品要求:本项目履约过程中的相关服装、培训、保洁设备、保洁工具耗材、维修工具耗材等均由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最低配置内容:

服装、设备、耗材明细

序号

名称

配置要求

1

工作服

4套/人,人员必须统一服装上岗

2

劳保用品、个人防护用品

按人员配置,口罩必须保证每人每天一个

3

人力垃圾转运车

总计3辆

4

手推保洁车

每层2辆

5

洗地机、地面打磨机

各3辆

6

垃圾桶

168L规格每层2个

7

不锈钢垃圾桶

50个

8

纸篓

每层 44 个

9

垃圾袋(大)

每天 100个

10

垃圾袋(小)

每天 580个

11

清洁用具

每层墩布12把、毛巾8条,套装簸箕3套、尘推110cm两套、尘推60cm三套,加厚双面玻璃擦2个,榨水车2台,墙刷2把,伸缩清洁刮2套,防滑牌4个

12

喷雾器

3台

13

吹地机

3台

14

大扫把

5把

15

融雪剂

按院方实际需求配置

16

洗消用品、清洁工具、灭四害药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按院方实际需求配置

17

维修设备及材料

按院方实际需求配置

1.7为保证医院能够正常运行,建议投标人勘察现场,详细了解医院的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应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仔细核算费用。但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了解本项目岗位设置及现场实际状况并对此无异议,若确定成交后再针对现场状况提出疑义或变更调整要求的,采购人不予支持。

1.8因医院发展需要开设新的病区或增加新的服务区域时,投标人应及时增加新岗位保洁人员,新增加病区或新的服务区域服务费用按成交价除以采购岗位人员设置总数平均后的费用计算;若因医院发展需要或疫情原因减少病区或服务区域,投标人应减少相应岗位的保洁人员,减少的病区或服务区域服务费用按成交价除以采购岗位人员设置总数平均后的费用计算。

2、服务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J/T512-2016)

2.1 室内保洁范围及标准:

室内保洁包括门诊楼、病房楼、大、小会议室(开会前随时保洁) 。室外保洁门前三包 (南门口、西门口) 、大院卫生区域等。

2.1.1室内保洁范围:

(1) 病室保洁包括地面、墙面、卫生间、玻璃、窗台、门、床架、更衣柜、电器开关及管道。

(2) 病房过道保洁包括地面、墙面、电梯间、楼道、玻璃、窗台、门、病区厕所、开水间、医护厕所、电器开关、过道扶手。

(3) 门诊保洁包括地面、墙面、玻璃、窗台、门、公共厕所、手盆、空调、电器开关、及管道。

2.1.2 室内保洁标准:

(1)地面每天清拖 2 次,每天至少消毒 2 次,做到无尘、无水渍,随时清扫,做到消 毒、干净、光亮、整洁、无烟头纸屑等杂物。

(2) 墙面做到光亮、目视无污迹, 及时清除乱贴纸张物品。床头橱下无尘、无碎屑。玻璃明亮,门窗、窗台无尘土、洁净。

(3) 垃圾桶每天清倒两次, 随时保洁, 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袋(双层),做到光亮、无手印、无粘附物。

(4) 各电器 开关每天清洁擦洗一次保持洁净。

(5)天花板、墙壁做到无积尘,随时清除蜘蛛网。

(6) 卫生间每天清洗,随时保洁,做到干净、无异味、 纸篓清洁、四周干净、地面无 水渍,洗漱盆台面、台柱四周和墩布池整洁。墩布放置在统一位置,标识明确。

(7)楼梯、楼梯扶手每日保洁,墙面瓷砖定期擦拭。

(8)灭四害药物每年不少于两次,如不达标及时消杀。 灭蚊、蝇药需使用长效药。

(9)门诊大厅玻璃及电梯间玻璃要保持明亮。

(11)消防栓、灭火器每日检查并填写消防器械情况登记表。

2.1.3 室内保洁工具:

投标人需给病区每名保洁员配备专用保洁专用车、清扫工具, 每病室配备标识明确的专用拖布,不同区域使用不同颜色标识区分, 使用可拆卸拖把头, 抹布按照不同位置使用不同颜色标识区分, 要使用不同颜色区分专室和专用部位使用, 避免交叉感染。 使用后清洗消毒,悬挂不可叠放、晾干备用,禁止交叉使用。

2.2 室外保洁:

(1) 地面:每天清扫一次,随时保洁,做到干净、无烟头、杂草、树枝等杂物。

(2) 垃圾桶:每天清擦,随时保洁,做到光亮、无粘附物。

(3) 标识牌:每天清擦一次,做到无尘、 干净。

(4) 医院绿化带内要无杂草、垃圾。

(5) 冬季下雪,保洁负责人要组织保洁员及时清扫院内积雪,对医院大门口及门诊、地库等进出门口积雪及时清除,铺地毯防滑, 及时设警示标示。

(6) 医院南门为门前三包范围,门前栅栏周围、道路干净, 道路两侧至围墙无杂草、垃圾,无广告、乱涂乱画;医院西门周围、道路干净。

2.3 保洁其它工作要求:

(1)按规范要求配置、使用消毒剂,掌握消毒剂配置方式方法。

(2) 按消毒隔离制度每日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2 次,高频接触区域需增加消毒频次;有污染时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3) 应将抹布按照不同位置使用不同颜色标识区分,使用后集中清洗消毒,悬挂不可叠放、晾干备用,禁止交叉使用。

(4) 应将地拖按照不同区域使用不同颜色标识区分,使用可拆卸拖把头, 使用后集中 清洗消毒,悬挂不可叠放、晾干备用,禁止交叉使用。

(5) 工作期间工作服整洁、干净,根据工作区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掌握安全防 护知识。

(6)规范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转运车按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存放。

(7) 根据天气采光情况负责随时关闭病房和楼道照明灯具, 做好服务提示工作,提醒 工作人员注意关闭好门窗。

(8) 配合医院做好控烟工作,保洁员统一配发控烟监督员袖标,发现吸烟人员及时制止。

(9) 加强巡视检查,在工作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 水电暖及设施损坏等问题及时处理 或报告院方。

(10) 除日常保洁外, 需进行 2 次大型保洁(年中、年末各一次)。

(11) 如遇大型医疗活动、大型联查时,按照采购人要求落实。

(12)保洁员对本辖区下水管道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督任何人不得往下水道投放杂物,以免堵塞。

(13)保洁员捡拾的物品按规定及时上交,严禁私自处理。

2.4 维修组工作要求:

2.4.1管工:负责全院水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 对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保证医院正常供水,经常检查供水设备运行 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并及时报告采购人;

(2) 对各楼层的卫生间、洗手池的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维修,及时更换损坏器件;

(3) 给排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日常养护维修,如污水泵、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等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4) 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5) 每年在供暖前对全院暖气管道、阀门进行全面检修、更换损坏管道和阀门,供暖前期及临时停暖后要对全院暖气不热部位及时放水,确保医院暖气循环正常。

(6) 保证公共部位排水通畅,负责定期检查消防给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上报并解决故障。

2.4.2电工: 需持证上岗(高、低压电工) ,熟练掌握电工操作规程,确保全院正常供电、运行。电工定时巡查、排查供电隐患, 并做好巡查记录, 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医院的电路、照明进行保养、检查、更换,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对不明原因的突然断电要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妥善措施处理。配合采购人电工进行操作。

2.4.3 维修组管工、电工、工作人员协同工作,共同完成医院维修工作。

2.4.4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遇有抢修任务,应加班加点及时完成。

2.4.5 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它维修工作。

2.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如爆发疫情,在疫情期间:

1)维修组、保洁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

2)投标人必须保证做好一线消杀保洁人员的支持工作;

3)如疫情期间,医院封闭管理,投标人要保证保洁组、维修组、在岗人员数量,

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如投标人不能保障在岗人员数量,采购人按实际人数扣除相应服务费,若影响医院疫情期间正常运行,扣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 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 购人相关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投标人须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4) 室内保洁区域、楼梯、台阶等处,因雨雪、水迹、痰迹及其它造成人员滑到的液体、物品等,保洁员未及时清理造成人身伤害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5) 本服务项目由投标人进行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转包、分包,采购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不支付转包、分包部分的成本费用。

(6)投标人每月对项目管理进行检查总结并报告采购人。

(7)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定岗、定责, 不能脱岗、串岗。服务质量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保障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转。

(8) 投标人应在成交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并按合同规定服务期限进场实施项目服务。

(9) 如遇临时活动、大型活动,超出服务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决定。

(10) 上述各项物业服务内容与考评标准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

3.服务团队要求:

序号

岗位

岗位设置

服务内容

工作时间

1

项目负责人

1

负责保洁日常管理工作及医疗废物登记、负责维修组的管理及全院日常维修、检查等工作并对采购人负责。

6:00— 11:00

13:30— 16:30

2

电工

4

必须持有高、低压电工证(至少3名高压电),保障全院用电及线路、电路、电器设备用电正常。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配合采购人电工进行操作。

8:00—12:00

14:00— 18:00

3

管工

4

全院上下水、暖气等维修工作。

8:00—12:00

14:00— 18:00

4

保洁组

工作人员由投标人按照服务区域需求、服务岗位、服务内容等自行配置,不得混服务区域、混岗、缺岗。

6:00— 11:00

13:30— 16:30

说明:本项目最低服务团队工作人员总数为58人(包含替班人员),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服务区域、服务内容、服务岗位需求、实际服务情况合理配备服务团队,满足采购人岗位实际需求,所配置的服务团队未能满足采购人服务岗位实际需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4.响应所需提供:(以下内容需采购人详细明确出其内容及要求。)

1)服务方案: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服务特点、服务需求及现场实际服务情况提供以下方案:

1、人员配置方案,方案包括保洁人员配置方案、维修人员配置方案。

2、保洁及垃圾分类清运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保洁工作方案、垃圾分类清运方案等。

3、医疗垃圾登记、收集、转运方案,方案包括医疗垃圾登记、收集、转运流程、清洁消毒等内容。

4、维修服务方案,方案包括日常工作安排及临时性工作等。

2)规章制度: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服务特点、服务需求提供以下规章制度:

1、物业管理服务规章制度。

2、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5 、人员管理制度, 制度包括服务团队组成、 人员培训制度 (含医院感染防护培训)、人员奖惩考核制度、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保密制度等。

3)应急预案: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服务特点、服务需求及现场实际服务情况提供以下应急预案:

1、重大活动保障预案。

2、疫情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疫情期间人员安排、院感防护等;

3、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4、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水、电、暖)。

5 、高、低压配电室应急预案。

6、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四、履约保证金

成交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成交价5%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或者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五、验收程序及付款

1.考核:

(1) 采购人对投标人服务质量实行百分制,按月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

1)得分在80分以上,95分以下,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采购人将推迟支付当月服务费。

2)得分在80分 (不含80分)以下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附:考核验收表

考核验收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分值

考核

得分

1

工作纪律

23

除工作时间外, 其余时间电话值守以备联系

4

统一着装、在岗时仪表端庄、仪容整洁、精神饱满

3

禁止迟到、早退

4

禁止睡岗、脱岗、串岗、混岗

4

禁止吵架、打架、赌博

4

禁止在岗时间吸烟、 饮酒或酒后上班

4

2

保洁

57

大院及门

前三包

每天进行日常巡视保洁,地面无落叶、

烟头、纸屑、杂草等废弃墙面无小广告

3

地下车库及电梯间

每天进行日常巡视保洁、地面无烟头、纸屑及杂物。

3

卫生间

干净、无异味、无水渍、消毒到位

4

室内

每天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至少 2

3

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果皮、污物

等、消毒到位

3

窗台、玻璃无水迹、灰尘

3

垃圾桶洁净、无污迹、消毒到位

3

各种设施表面干净无尘

3

墙面无污渍、广告纸、蜘蛛网、积尘、

污迹等明显污渍

4

楼梯扶手干净、无尘, 其他设施表面干

净无尘

3

传递窗干净无尘

3

手盆台面、立柱洁净、手盆下地面洁净

3

窗帘洁净、无尘

3

病房楼道扶手清洁无尘

3

电梯

每日消毒,擦拭并进行登记,登记表按时更换

3

消毒洗手液,保障使用

3

干净、光亮, 无污迹, 手摸无尘迹,电

梯表面无小广告

3

医疗垃圾清运

每天对医疗垃圾消毒后再进行清运,每日清运不少于 2 次, 清运率达 100%,并做好记录,清运医疗垃圾专用车要做

好消毒, 并做好消毒记录。

4

3

维修

20

日常维修

全院水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8

供电工作

确保全院正常供电、运行。定时巡查、排查供电隐患, 并做好巡查记录, 防止

意外事故发生

4

对医院的电路、照明进行保养、检查、更换,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

4

对不明原因的突然断电要及时查找原

因并采取妥善措施处理

4

合 计

2.验收: 每月中标人要进行自查四次,每周一次,并形成自查检查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时,采购人按照《考核验收表》组织对中标人月服务内容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时,中标人需陪同进行验收, 采购人将出具当月考核验收表。如遇考核验收不达标, 中标人需根据考核情况向采购人提供整改报告。

3.付款:成交价按 36个月平均分配,中标人每月底开具当月物业管理服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后于次月 10日前结清上月服务款项。

四、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五、其他要求:

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2.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服务的:人员工资、社保(五险)、服装、器械及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漏报项,采购人不予追加。

3、知识产权:

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2除非招标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第五章 投标格式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的要求编制投标。投标应当对招标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的投标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及格式制作,并对其提交的投标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

投标

项目编号:MZH-2022-097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编制日期: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分项报价表

5、资格证明

6、同类项目经验案例

7、服务方案及质量承诺

8、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申明材料

9、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1、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投标人全称)已详细阅读了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全部内容,决定接受此招标的全部要求并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全权代表参加本次的招标活动并投标。

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其规定,包括修改(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接受招标的全部要求,对此项目进行全部响应。

2.我们完全同意放弃对招标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由于我方对招标规定的任何误解和忽略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由我方自负。

3.我方承诺将按招标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完成所有服务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4.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按招标的规定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的投标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

6.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任何资料都是真实可靠的,若中标后提供的原件与投标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不一致,我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在本项目中无围标串标,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如有问题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8.我方承诺一旦中标,将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职务,系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年月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兹委托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信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受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字)

年 月 日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3、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履约服务

地点

备注

大写:

小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4、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内容

单价

数量

服务期限(月)

合价(元)

1

项目负责人工资

2

保洁人员工资

3

维修人员工资

4

社保(五险)

5

服装、器械及培训费

/

/

/

6

管理费

/

/

/

7

利润

/

/

/

8

税金

/

/

/

...

...

...

...

合计(元)

注:1、依据10.3投标报价要求及“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二、采购清单”内容填写,若有遗漏视同已经包含在内。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5、资格证明

(下列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3良好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函

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

5—2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主要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按照下列企业概况内容进行填写:

企业概况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员工总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经营范围

主要设备

注:若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3

良好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单位郑重承诺:

1、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或企业成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我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或企业成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我单位已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

如我单位上述承诺内容不属实,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

特此郑重承诺!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投标人中标后上述承诺函将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如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违法记录申明

(采购人):

我公司(公司全称)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如采购人获取与本申明相悖的材料,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

特此郑重声明!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同类项目经验案例

序号

合同名称

采购单位

签署日期

合同金额

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注:同类项目是指2019年9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如有)。

7、服务方案及质量承诺

(格式自拟)

服务方案及质量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主要人员投入(见附表1、附表2)

2、服务方案

3、应急预案

4、规章制度

5、培训方案

附表1

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

职称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备注

项目负责人

电工1

电工2

电工3

电工4

管工1

管工2

管工3

管工4

后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或资格证(如有)、特种人员需提供特种人员操作证(高、低压电工证)及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特种人员操作证)
附表2

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职称证书

专 业

职 称

国家执业资格证

专业

职 务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等级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经 历

年-- 年

参加过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 注

服装设备耗材表

序号

服装、设备、耗材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 量

备注

注:投标人需依据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逐项填报。

8、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申明材料

8.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重要提示: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如若是的话就按照上面格式填写,不是的话就不需要填写。

8.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重要提示:1.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必须在投标中提供相应的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纳。

2.投标人若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证明。

9、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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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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