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10月28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嘉荫县金晟源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烘干塔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嘉荫县保兴镇仁和村
3、建设单位:嘉荫县金晟源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4、建设性质:新建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驰文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项目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254.31m2,建设内容包括:500t/d粮食烘干塔1个,10t/h热风炉1台,布袋除尘器1个,本项目不提供食宿,不建设食堂及宿舍,不设置晾晒场,本项目无危险废物,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30度27分12.183秒,纬度48度35分34.755秒。项目占地面积3254.31m2,预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烘潮玉米、水稻*****t/a。本项目厂界东侧为G331国道,本项目厂界南侧为耕地,本项目厂界西侧为耕地,本项目厂界北侧为耕地。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建设期
(一)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和燃油机械废气,本工程施工场地应采取以下措施:
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和弃渣弃土,如水泥、砂砾料、弃渣弃土等,不要在开阔地或露天堆放,遇到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
增设必要的防尘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遮挡,封闭施工;每天定期洒水,施工材料堆场采取围栏和覆盖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避免施工车辆运行导致的路面起尘,对项目附近敏感目标等产生影响;
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土料在运输过程中要用挡板或篷布封闭;在施工区干道上行驶的车辆实行限速控制;
(二)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以及材料拌合养护等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
本项目在施工场地布置1个沉淀池,每天将施工生产废水排入池内,静置沉淀。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三)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施工作业、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的防治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来实施。晚22:00~早6:00停止装修作业,减轻噪声及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限制车辆鸣笛。
(四)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清运。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未及时清理的弃土堆用蓬布覆盖,减少水土流失或扬尘。
二、运营期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职工生活污水为0.32m3/d、16m3/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通过相应减振、隔声、降噪、加强管理和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再经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可以确保项目运营期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因此,通过落实以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本项目初筛筛选出的粮食杂质,此部分废物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该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措施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标签: 受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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