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4日至2022年3月5日,十六届旗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对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进行巡察。3月31日,乌审旗委巡察组向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党组切实担负起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整改责任落实,4月6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我委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9次,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修订完善各项制度21项。巡察组对我委党组反馈了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共细化为22项具体问题,制定34条措施。截至目前整改完成20项,正在推进2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干部集中学习18次、中心组学习6次,邀请党校老师讲课2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法律法规、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二是5月20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乌审民委专场活动,邀请旗委党校苏日雅老师,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新时代如何做好民族工作等方面详细解析。三是开展专题研讨3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会和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会、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题研讨会),组织党员学习9次。四是印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政策文件汇编”和《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资金)项目申请、实施流程》发放给各苏木镇,提高广大农牧民对发展资金项目政策的知晓率。每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城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真正把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五是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全旗《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今年申报区级示范单位3个、国家级示范单位2个、推荐区级民族团结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4名。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成立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工作计划,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的方法论探析、《国家安全法》和旗委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推动理论武装不断深入。三是召开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四是完善公文处理制度,加强对公文文号的规范管理。主要负责人与文号重复使用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并让作出书面检查。

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党内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决策事项时,提前由分管领导提出初步设想,让主要负责人同意上会后将决策事项进行会前酝酿,填好议题表后召开“三重一大”会议进行讨论,班子成员依次发言意见,最后一把手进行末位表态。并详实地记录了会议全过程。三是召开“三重一大 ”会议时全体班子成员参加讨论决策,并邀请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发表意见建议,但不参加表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方面

4、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实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时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办法》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和“嘎查村申报、苏木镇审核、旗审定”的程序,重点向改善少数民族聚集嘎查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少数民族聚集区嘎查村集体经济,特殊扶持产业户发展和少数民族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培训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农村牧区基础实施建设方面倾斜。二是制定《后续管理制度》,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分管领导带队对2012年以来的434个项目进行资产清查和抽查的方式“回头看”检查2次,并建立了“回头看”台账。三是严格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年中中期监控、年末进行自评和整体评价效益情况等措施来进行利益链接,提高项目效益性。四是安排项目时注重自筹资金来激发项目的长远性,并让每个项目都自筹一定的自筹资金。

5、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整理汇总2018—2020年未支付本级项目名称和资金,向旗政府打申请资金报告,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支付力度。

6、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方面。

整改情况:一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方面,已作出情况说明并向旗政府打报告处理了应付账款。二是支付对象不符方面,已完善制定财务制度,进行组织学习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管理等内容,并对支付对象不符作出书面说明。我委2021年开始把慰问金直接支付到慰问对象账户中。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已开展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加强差旅报销审核把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前,必须执行事前审批制度,详细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回来后填好相关单子由分管领导或常务领导同意签字后财务领导审批报销。对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重复报销的资金,以原渠道返还。并主要领导已与重复报销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让作出书面检查。

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制度》,项目安排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集体项目产权移交,登记到所在嘎查村扶贫项目管理档案中。二是对 2012年以来形成的上级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清算核实,对264个项目建立清算台账,进一步提高了我委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及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使用运营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开展自查。同时各苏木镇也对所辖区的项目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自查,对未登记情况作出情况说明。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和党的理论政策,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在民族工作发展中的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二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三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建的统揽、引领作用,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管党员、抓作风、促工作的第一位去落实。建立以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小组,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召开党员大会2次。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员大会2次,召开支委会6次、主要领导讲党课1次。并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工作。二是以党务干部自学的方式提高工作能力,规范记录“三会一课”,确保真实反映会议内容。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度,并按照程序,改选支委会,结果已报旗机关工委。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从组织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进行监督检查3次。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廉政谈话7人次。2月28日召开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7月8日召开半年推进会,会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严格按照公文管理制度,加强文号登记管理。主要领导与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次,并让作出了书面检查。

11、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制度、财务制度、考勤考核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三务公开”、内控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19项。二是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健康运转打好基础的同时不断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三是为充分发挥制度在单位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制度缺失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3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委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委各项工作。对未整改完成的2项问题,我委党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沟通财政部门,加大对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付力度。一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方面,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尽快处理应收账款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邮政信箱:乌审旗党政新区6号楼D座305室;电子邮箱wmsj139@163.com

中共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察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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