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水益阳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资水益阳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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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0-31 | 2022-11-23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2-11-05 | 2022-11-2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水益阳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简称“本项目”)是《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路)》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资水益阳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坝址位于湖南省益阳市,上距修山枢纽28公里,下距益阳市14公里,是一个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防洪、取水,兼顾灌溉等综合利用的工程。
枢纽主要建筑物有船闸、电站、泄水闸、鱼道及库区等工程,船闸规模为2000t级,航道等级1000t级。项目建成后可打通资水下游通航瓶颈,将高等级航道上延至桃江,带动资水中下游涉水产业进一步提升。
桃花江航电枢纽为资水最下游梯级,上一个梯级为修山枢纽。枢纽开发以航运为主,故需与上游梯级通航水位相衔接,同时满足其他开发目标。可在石长铁铁路桥~甘溪港河段范围进行枢纽布置,根据区域地形地质条件本次可行性研究主要初步进行以下两个坝址的比选工作,分别为:(1)史家洲坝址: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新桥河镇史家洲,上距修山枢纽28km,下距益阳市14km。益阳港重点港口均布置于坝下。(2)杨家洲坝址: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新桥河镇杨家洲,上距修山枢纽35km,上距益阳电厂1km,下距益阳市7km。最终坝址的选取以研究报告为准。
工程匡算总投资约18亿元。
2.2招标范围:
资水益阳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工可阶段必要的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工作。
2.3服务周期: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80天(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2)投标人应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www.tzxm.gov.cn)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包含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水利水电专业。
(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4)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注1:联合体投标人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考核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其中:
1)联合体各方须均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包含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水利水电专业;
2)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3)承担航道和船闸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4)承担电站及库区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注2: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的截图。(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指 201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1项航电枢纽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电站发电装机容量≥50MW)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或完成过1项航道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工可(或初步设计)和1项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
注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指:水库总库容≥107m3或电站发电装机容量≥50MW的水利水电工程。
注2:投标人业绩完成计算时间以项目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
注3: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和项目相应阶段批复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4: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整合后应满足以上要求。
注5: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请出示变更说明和变更文件。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为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21年度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的信誉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注2:信用等级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发布的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2021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要求为盈利状态。
注1: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航电枢纽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或航道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或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注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不得取消资格)
注2: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相应阶段批复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以上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完全满足人员业绩要求时,除附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注3: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自有人员;其他人员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自有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6个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的章或证明)。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考核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其中:
1)联合体各方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www.tzxm.gov.cns)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联合体备案专业包含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水利水电专业。
2)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3)承担航道和船闸等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4)承担电站及库区等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7.2 联合体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2条的要求。
3.7.3 联合体各方的信誉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3条的要求。
3.7.4 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4条的要求。
3.7.5联合体提供的人员证明材料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4条的要求。
3.7.6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单位法人代表或牵头单位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7.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后,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自行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并报名。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2 答疑、澄请及招标文件修改等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线上电子投标如有疑问请联系:07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专区提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投标截止时间到后,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未配合解密工作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
(2)采用银行保函(纸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人。
(3)采用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自行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电子保函”,进入“保证金创新服务支撑管理系统”办理,保函的格式以系统中的为准。
(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
项目负责人:陈紫璇、呙于旭
电 话:0731-********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邮政编码:******
日 期: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2)投标人应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包含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水利水电专业。 (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4)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注1:联合体投标人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考核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其中: 1)联合体各方须均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包含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水利水电专业; 2)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 3)承担航道和船闸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4)承担电站及库区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注2: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的截图。(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设计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8年内(指 201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1项航电枢纽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电站发电装机容量≥50MW)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或具有1项航道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工可或初步设计和1项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 注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指:水库总库容≥107m3或电站发电装机容量≥50MW的水利水电工程。 注2:投标人业绩完成计算时间以项目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 注3: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和项目相应阶段批复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4: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整合后应满足以上要求。 注5: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请出示变更说明和变更文件。 |
附件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设计企业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为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21年度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的信誉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注2:信用等级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发布的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2021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为准。 |
附件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设计企业财务要求 |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要求为盈利状态。 注1: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
附件6 评标办法
附件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航电枢纽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或航道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或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工程勘察 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勘察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船闸工程 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航道整治工程 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电站工程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库区工程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桥梁工程 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测量工程 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工程造价 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或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注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不得取消资格) 注2: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相应阶段批复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以上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完全满足人员业绩要求时,除附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注3: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自有人员;其他人员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自有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6个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的章或证明)。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 款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主要人员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联合体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价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
设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 ||
设计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作废标处理的情形 | 没有出现按评标办法中的规定作废标处理的情形 |
条 款 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2.2.1 | 分值构成 | 评分值总和 100 分,其中商务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范围一般为50~60 分(投标报价分值一般不超过 25 分),技术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范围一般为 40~50 分。招标人可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下边给定的评分值范围内确定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各评审因素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商务部分: (50分) (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2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3)投标人的信誉 5分 (4)投标价 10分 技术部分: (50分) (5)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初步思路 10分 (6)建设方案、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思路 15分 (7)工程工期 2分 (8)总体勘察思路和组织管理 10分 (9)工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及项目实施效果分析 5分 (10)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4分 (11)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2分 (12)问题和建议 2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除按规定被宣布废标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剔除最高、最低投标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价应在限价范围内,投标价和投标人报价在本评标办法中均指投标总价) | □不设标底 □设标底,标底权重% □不设最高最低限价 ?设最高限价,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陆佰柒拾陆万柒仟元整(¥********.00元)(含暂列金额、招标代理费等,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自行交纳)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条 款 号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1) | 投标人 类似项 目业绩 | 2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5分 | 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计9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近8年内(指 201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每增加1项航电枢纽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电站发电装机容量≥50MW)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业绩,或每增加1项航道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业绩和1项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业绩组合,每个加3分,加满6分为止。 注1: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业绩不得累计加分。 注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指:水库总库容≥107m3或电站发电装机容量≥50MW的水利水电工程。 注3:投标人业绩完成计算时间以项目相应阶段批复时间为准。 注4: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和项目相应阶段批复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5: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整合后应满足以上要求。 注6: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请出示变更说明和变更文件。 注7:如批复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和等级的,还需附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 ||||||
投标人获奖 | 5分 | 投标人近8年内(指 201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机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水运、水利项目优秀设计或咨询奖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同一项目重复获奖不得累计加分。(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 注:联合体成员方获奖均可计入。 | |||||||||||
(2)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5分 | 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3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增加1项完成过的航电枢纽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或航道工程(船闸规模1000t级及以上)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或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工可(或初步设计)工作,加2分。 注1: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业绩不得累计加分。 注2: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相应阶段批复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以上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完全满足人员业绩要求时,除附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 ||||||||
其它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其他主要人员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计6分; 其他主要人员中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证的,每人加1分,加满4分止。 | |||||||||||
(3)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履约能力和信誉 | 5分 | 信用等级按下表加分
注:信用等级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发布的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2021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投标人为联合体,以牵头方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 ||||||||
(4)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2. 其中,P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招标项目的P=10,E1=0.1,E2=0.05。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5)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初步思路 | 1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4分 | 理解基本正确的,计2分;理解深刻、认识全面,有独特见解的,计4分。 | |||||||
总体设计初步思路 | 6分 | 总体设计思路较清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4分;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可酌情加满至6分。 | |||||||||||
(6) | 建设方案、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思路 | 15分 | 工程建设方案 | 8分 | 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可行的,计5分;内容充实,表述清晰,方案合理可行的,可酌情加满至8分。 | ||||||||
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思路 | 7分 | 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解决思路基本可行的,计5分;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思路清晰的,可酌情加满至7分。 | |||||||||||
(7) | 工程工期 | 2分 | 研究周期安排合理 | 2分 | 合理可行的计1~2分。 | ||||||||
(8) | 总体勘察设计思路和组织管理 | 10分 | 相关工作建议 | 10分 | 勘察思路较清晰,组织管理基本可行的,计6~8分;勘察思路清晰,组织管理合理可行的,计8~10分。 | ||||||||
(9) | 工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及项目实施效果分析 | 5分 | 工程投资估算 | 3分 | 估算方法正确,内容完整,基本可行的,计2~3分。 | ||||||||
经济评价及实施效果分析 | 2分 | 分析全面,定性定量分析成果合理的,计1~2分。 | |||||||||||
(10)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4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2分 |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计1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对招标项目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分析准确,防治措施有效可行的,计2分。 | ||||||||
进度保证措施 | 2分 | 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计1分;进度保证措施有效可行的,计2分。 | |||||||||||
(11) |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 2分 |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 2分 |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计1分;进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有效可行的,计2分 | ||||||||
(12) | 问题和建议 | 2分 | 问题分析、建议可行 | 2分 | 提出的问题有依据、分析较全面的,计1分;针对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的,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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