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垣曲县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垣曲县公安局拟对垣曲县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垣曲县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项目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范围: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
四、预算金额:*******元/年,服务期三年,合计:*******元
五、公示期:2022年11月1日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论证意见
垣曲县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能够实现采购项目的功能,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服务项目的数量、交付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人:垣曲县公安局
地 址:运城市垣曲县新城镇黄河路与东环路交界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安邑西路4422-16号
电 话:0359-*******
电子邮件:*********@qq.com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8*****990
附件:
垣曲县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 垣曲县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项目 | |||||
采购人 | 垣曲县公安局 | |||||
采购项目内容 | 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 | |||||
预算金额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梁晋平 | 男 | 经济 | 运城开发区 | |||
张革丽 | 女 | 经济 | 运城水文局 | |||
卫姗姗 | 女 | 经济 |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垣曲县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社会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能够实现采购项目的功能,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服务项目的数量、交付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
附件信息:
3.4 M
标签: 治安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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