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摩托车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摩托车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摩托车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乐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17:14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 | ||
采购单位 | 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犍为县凤凰路北段83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廖老师,08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1号2号楼22楼22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方女士,0833-******* | ||
附件: | |||
附件1 | 公示稿-上网.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摩托车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公安部《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用的和新建的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必须使用电子化评判标准进行摩托驾驶人考试,届时不能再采用人工评判方式进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根据以上通知的要求,采购人拟在犍为县辖区内确定一家具备摩托车电子化评判标准条件考场的企业提供考场服务;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经市场调研,在犍为县辖区内仅犍为学考无忧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具备摩托车电子化评判标准条件的考场。
2、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犍为学考无忧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地址:犍为县清溪镇滨河路19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01日 至 2022年1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2、预算金额:9500元/年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犍为县凤凰路北段834号
联系方式:廖老师,083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1号2号楼22楼2220号)
联系方式:方女士,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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