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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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苏博文 | 联系电话 | 131*****47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10-31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1-01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水务庄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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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001 | GSSWZL-2022-07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
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是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的延伸工程,也是省政府列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项目先后被列入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甘肃省水安全保障规划”、“平凉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庄浪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规划,工程建设备受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工程是在引洮二期工程建成但尚未达到设计用水规模的一定时期内,利用富余配水指标和输水能力,以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为水源,通过七干渠2号分水口供水管线延伸,途径静宁县深沟、李店、余湾和庄浪县阳川、卧龙、水洛、南坪2县7乡(镇)向庄浪县提供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及应急供水,通过与当地水资源联合调度和综合利用,解决全县城乡38.57万人生活及工业生产等用水问题,退还生态环境用水,一定程度上缓解河道生态及林区供水压力,促进庄浪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实施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
本工程供水范围包括庄浪县域内所有地区,辖18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38.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82万人,农村人口28.75万人。供水对象包括庄浪县所有城乡居民生活及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和集中养殖业。取水点为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七干渠2号分水口,工程设计从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七干渠引水量1459万立方米/年,引水流量为0.55立方米/秒,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57公里输水管线、8.3公里输水隧洞、15万方调蓄水池和泵站工程(最高扬程9.8米),工程总投资7.29亿元,设计总工期32个月。
(三)招标文件编号:GSSWZL-2022-07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58万元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监测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2018)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2018)中相关规定,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即为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2.监测分区:根据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和工程建设特点,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果,将监测区划分为输水线路区、调蓄水池区、管理区、交通道路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
3.监测内容:水土保持监测的具体内容要结合水土流失6项防治指标和各个水土流失防治区的特点,主要对施工期内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及水土流失危害和运行期内水土保持措施效益进行监测。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及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监测时段: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2018)的规定,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时段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
(七)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补助、省内配套及企业自筹。
(八)服务周期:与主体工程同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协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四星或者四星以上证书,在人员配备、业绩和履约能力等方面有水土保持监测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土保持监测岗位培训证书;项目工程师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土保持监测岗位培训证书;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3项或以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三)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注册,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完整录入,提供信用信息录入截图。
(四)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五)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六)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七)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及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项目投标,此情况均按废标处理。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被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18:00至2022年11月1日18:00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一)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二)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一)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二)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单位,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纸质版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水务庄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水务庄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庄浪县南坪镇沈坪村
联系人:苏博文、王天放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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