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西安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社区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党执政为民的基础工程。为加快推进西安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发改社会〔2021〕1946号)、《国家“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国办发〔2021〕56号)、《陕西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陕民发〔2022〕66号)、《西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市民发〔2021〕109号)等,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西安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关于城乡社区建设发展的一系列政策部署,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党建工作,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工作机制与人才队伍建设,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区党建引领不断强化。村(社区)普遍成立了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社区党员的初心使命感不断增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90%,党建引领社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影响力日益增强。
社区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显著改善。全力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已建成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115个,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77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40%。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趋于聚合化与便民化,服务效率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社区专项经费11.1亿元,支持保障各项社区服务开展。
社区服务机制创新发展。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在全市社区设立了6000余个基础网格,将安全服务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触角延伸到小区、楼栋与家庭。积极践行“四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形成了社区服务多元主体参与的格局。大力推行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机制,累计开展社区项目化运作服务项目约1.5万个,相继创建了“萤火虫”志愿服务队、“老人生命回顾”“社区能人帮”“亲子互动营”等特色社区服务项目,并涌现了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创新示范案例。
社区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城乡“一刻钟政务服务圈”与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特困低保、残疾人、独居空巢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困难弱势群体的服务需求得到不同程度关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取得突破性发展,全市累计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856个,农村幸福院1274个,日间照料中心106家。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25万名建档立卡人口实现家庭医生应签尽签。社区文体类自组织逐步发展壮大,居民文体娱乐活动精彩纷呈。城乡基层社区治安物防、技防和人防等防控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社区服务队伍日趋壮大。建立了由社区两委、社区专职、社区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构成约1.1万人的社区工作队伍。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建立了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和“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社区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以及整体素质得到优化与提升。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全市拥有社区治理(服务)类社会组织2240个,专业社会工作者5000人,注册志愿服务组织4392个,注册志愿者人数124万人。
基层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城乡社区服务站基本实现了政务代办服务“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网上信息报送”等功能全覆盖。“i西安”APP开通了行政办事服务、个人信息数据查询、公共服务设施数据查询、政策查询与解读等线上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触达”。探索试点市—区(县)—街(镇)—社区(村)四级社会治理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资源在基层整合、聚合与深度融合,为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技支撑。
(二)机遇与挑战
面临机遇。从外部看,“十四五”期间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城乡融合更加深入,中省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多重利好叠加,社区服务业发展前景广阔。从内部看,“十四五”时期是西安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城市的关键期、攻坚期、突破期。西安市委市政府将社区服务发展纳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议程,提出“打造国际知名美丽宜居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目标任务,社区公共服务是城市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统筹部署与积极推进。西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三年行动(2020-2022年),初步构建起了全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四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社区网格化运行机制与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组织、平台与机制基础,可乘势而为、借势而行。
面临挑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加之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的深刻影响,世界各国经济普遍呈现衰退趋势,国内经济也受到不同程度波及,西安经济发展不稳定性、不确定性、风险性因素明显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压力与不确定性增大。“十四五”期间西安将面临城市人口规模扩张、老龄化加剧、出生率持续下滑、就业压力加大等严峻形势,托育、就业、养老、心理健康等公共服务需求与多样化生活性服务需求将呈现增长之势,而当前我市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还不足以应对新形势与新需求。具体表现为:
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还不到位。城乡社区建设空间规划与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社区事务统筹协调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社区工作过度行政化,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欠账较多。有69%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达标(600㎡),有67%的社区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达标(1000㎡)。相当一部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达标(250㎡)。
社区服务水平不高。社区就业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医疗卫生、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农村生产性服务以及农村便民服务等短板明显,服务内容、方式、范围、效率尚不能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社区服务多元参与机制不健全。社区服务多元主体参与不够充分,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工人才缺口较大,社会企业参与社区服务动力不足,社区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不健全,社区慈善事业发展滞后,基层社区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被弱化、服务空间被挤占。
社区服务保障能力不强。全市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人员不足10人。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工作量大、晋升通道狭窄,流失现象严重。社区资金来源渠道过窄,各级财政投入不力,社区慈善捐赠机制不健全,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资金不足,服务人群范围与服务质量受到制约。
社区服务智慧化水平较低。城乡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还比较薄弱,“i西安”便民生活服务功能还不够强大,市域四级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尚未实现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多功能融合。
未来五年,市、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以问题与需求为导向,抢抓机遇,科学统筹,认真谋划,合理布局,全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谱写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为重点,以文化传承为突出特色,鼓励支持社会多元参与,增加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机制,提高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水平,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与国际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感召力,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发展社区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城乡社区居民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需求,提高服务品质,持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政府、社会和市场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机制,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慈善资源、驻地单位等社会力量,引导市场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服务共同体。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发展。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与社区治理,以精准服务提升城乡社区建设质量。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社区各类资源要素共享、互通、互融。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区分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新建社区与老旧社区、综合社区与单位社区等不同类型社区特点,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分层推进、分类实施。
六是坚持创新发展。完善社区服务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以创新发展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机制更加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功能配套更加完善,服务主体与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安全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形成。城乡社区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西安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量化指标一览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单位 | 2025年 | 属性 | 级别 | |
序号 | 指标 | |||||
党建引领 | 1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市级 |
2 | 小区物业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市级 | |
3 | 居民小区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市级 | |
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 4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中省市 |
5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达标率(600㎡) | % | 60 | 预期性 | 中省市 | |
6 |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中省市 | |
7 |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达标率(250㎡) | % | 70 | 预期性 | 中省市 | |
8 |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中市 | |
9 | 城市社区室外活动广场(1000㎡)达标率 | % | 50 | 预期性 | 省市 | |
10 | 社区服务智慧平台覆盖率 | % | ≧30 | 预期性 | 省市 | |
社区公共服务 | 11 | 小区工作站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市级 |
12 |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覆盖率 | % | 90 | 预期性 | 市级 | |
13 | 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市级 | |
14 | 村(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 | % | 80 | 约束性 | 市级 | |
15 | 村(社区)儿童主任配备率 | % | 100 | 约束性 | 市级 | |
16 | 村(社区)特殊困难群体探访巡视服务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市级 | |
17 | 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数量 | 个 | ≧4.8 | 约束性 | 市级 | |
社区便民服务 | 18 |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城市社区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市级 |
19 |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农村社区覆盖率 | % | 30 | 预期性 | 市级 | |
社区安全服务 | 20 | 城市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心理咨询师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市级 |
21 | 村(社区)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市级 | |
22 | 城市社区建立公共安全应急队伍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市级 | |
多元主体培育 | 23 | 每个城市社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 | 个 | ≧10 | 约束性 | 省市 |
24 | 每个农村社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 | 个 | ≧5 | 预期性 | 省市 | |
25 |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 人 | ≧18 | 预期性 | 中省市 | |
26 | 每个城市社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人 | 5-9 | 预期性 | 省市 | |
27 | 每个城市社区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人 | ≧5 | 约束性 | 省市 | |
28 | 每个城市社区拥有志愿服务队伍数量 | 个 | ≧3 | 预期性 | 市级 | |
29 | 每个农村社区拥有志愿服务队伍数量 | 个 | ≧1 | 预期性 | 市级 | |
政策清单 | 30 | 建立市级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 个 | 1 | 约束性 | 市级 |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党建引领机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壮大基层社区党员队伍,发展新党员向村(社区)倾斜,优化基层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实现全市城乡社区“一肩挑”比例100%。推动城市基层党组织体系向居民小区、小区物业以及驻区非公小微企业、商业机构延伸,采取应建尽建、多方联建、派驻党建指导员等形式,打通党建“神经末梢”。到2025年居民小区、小区物业与驻区非公小微企业党的工作和组织实现全覆盖。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压实镇(街道)党(工)委责任,建立健全镇(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推进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和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制度。提高村(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扎实做好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工作,组织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专栏1:基层党建行动 |
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行动。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引领机制,鼓励有3名以上党员的居民小区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小区党员服务群众、宣传教育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社区党支部要加强对居民小区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领导、活动支持。到2025年实现居民小区党的工作和组织全覆盖。 小区物业党组织建设行动。鼓励有条件小区物业成立党支部(党小组),采取物业企业单独建立或与社区、居民小区联建的方式,将党建引领延伸到物业企业,发挥党组织对物业企业管理服务的监督与引领作用。到2025年实现小区物业党的工作和组织全覆盖。 驻区非公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行动。对驻区非公企业、小微企业、商店等进行走访,了解党员构成情况,鼓励拥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直接建立党支部,达不到3人的可联建党支部,接受社区党组织领导,发挥驻区非公小微企业党组织引领企业服务社区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实现驻区非公小微企业党的工作和组织全覆盖。 |
(二)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精简效能”的原则,以1000-5000户或3000-*****人为标准,科学合理设置社区。按照“人口规模适度、资源配置齐备、服务功能齐全、服务管理方便”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全力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老旧社区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资源共享等方式进行标准化提升。新建社区、拆迁安置社区严格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确保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体面积达到每百户30㎡。健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升级改造。到2025年,60%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600㎡以上(不包括养老设施),50%的城市社区室外活动广场面积达到1000㎡以上,70%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50㎡以上。
优化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按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力打造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加强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两委一站”工作格局,完善“一部三室三站一场”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教育、卫生健康、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居家养老、社会治安、就业服务、心理干预、未成年保护等服务职能。推行“一室多用”、办公空间最小化、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增强综合服务设施使用效率,力保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的60%以上。
推进居民小区工作站建设。在全市探索推广碑林、未央区小区工作站建设成功经验,制定小区工作站建设规程,落实人员、职责、待遇、活动用房与资金保障等相关事项,依托小区工作站下沉社区服务,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盘活社区公共空间资源。鼓励利用社区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国有资产闲置用房等公共空间开展社区服务,支持市场主体、社会力量、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载体管理运行。
专栏2:社区服务场地建设行动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完善空间规划,以区县为主导、市级配套,落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资金,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项目配套等方式,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永久性建设工作,降低租赁性用房比例,力争到2025年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600㎡)覆盖率达到60%。 社区空间资源盘活行动。开展全市城市社区可利用建筑设施大摸排,建立社区国有资产、公共设施、空闲设施数据库,根据居民需求,合理利用公共设施,科学策划社区服务项目,引进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会商业机构或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运营。 |
(三)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增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研究制定西安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确立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行动举措。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服务事项与要求。强化区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兜底责任,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向村延伸,提升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完善村(社区)政务代办服务。全面推行村(社区)政务代办“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开展24小时自助服务。
做好城乡社区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完善村(社区)未就业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利用“秦云就业”平台,重点为社区内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供劳动就业信息服务。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机会。关注城乡特困、低保群体的服务需求,积极推行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模式。为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全方位服务。
强化城乡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完善社区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体系。加强“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方便村民就近看病购药。动员居民群众、物业企业、驻地单位等,开展社区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社会服务。全面落实城乡社区特殊困难群体定期探访巡视制度,健全城乡社区探访巡视队伍,为城乡社区困境儿童、特困低保人员、独居空巢失能失独老人、残疾人等提供巡视关爱帮扶服务。开展社区助残服务促进行动,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日间照料、就业创业、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创新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失能照护、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根据居民需求开展学龄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社区举办托育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开展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支持驻区企事业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8个以上。
加强城乡社区教育和文体服务。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区教育网络,丰富线上线下教学课程,打造学习型社区。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功能设施。在社区教育与社区文化服务中,大力传承西安特色文化,开办西安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社区大讲堂,鼓励文化馆、博物馆等单位进社区开展文化巡展活动,支持秦腔、传统曲艺等传统文化团体进社区开展培训活动,使西安特色文化在社区发扬光大。推动西安“十四运”体育场(馆)、高校与大型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城市社区辖区公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设施面向社区居民开放。加强城乡社区文体活动广场标准化建设,配备体育健身活动器材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夯实全民健身基础。到2025年,社区文体活动广场标准化建设覆盖50%城市社区,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发展农村社区生产性服务。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在政策、资金和项目上给予扶持。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专业服务。开发农村社区微信公众号、APP等移动服务终端,加快推进现代信息化技术在农村社区服务中的应用。
专栏3:社区公共服务促进行动 |
社区就业服务促进行动:加强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用好“秦云就业”平台,为社区居民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促进人岗对接;积极挖掘社区公益岗位、社区服务岗位,安排社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策划社区服务项目,提供政策支持,鼓励社区居民承接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社区就业服务中心促进社区居民就业创业的积极作用 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完善功能布局,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日托、健康管理、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方面服务。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重点安排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居家探访等服务。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加强社区普法教育,提高城乡社区居委会、居民等主体的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侵害儿童的强制报告责任义务。完善社区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及时受理、转介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培育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类社会组织,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深入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社区教育行动: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开办社区教育线上课堂,针对社区不同群体教育需求,精准设计教学课程,提高线上社区教育参与率。办好社区老年大学或教学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教学活动。发挥市科协、市社科联科普宣传基地的作用,定期深入社区开展科普讲座与宣传。 |
推进城乡社区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城乡社区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自来水、广播电视、电信网络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城乡社区便民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市场主体进驻村(社区),为居民提供蔬菜食品日用品供应、维修、家政、餐饮、美容美发、物流配送、快递、资源回收等高频生活性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培育发展城市社区商业,积极引进生活服务类商业和社会企业进驻社区,创建社区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促进社区物业规范发展,鼓励物业企业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
专栏4:社区便民服务提升行动 |
社区商业发展计划: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社区商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支撑体系,确立发展方向,科学布局,建立社区商业项目、准入机制与行业规范,配套支持性措施,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社会企业等主体参与社区商业项目建设运营。 农村便民服务促进行动:完善基本便民服务下乡支持性政策,利用农村集体闲置设施,引进供销合作社、邮政、银行、电信、燃气及连锁超市等在农村设立服务站(点),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 |
强化社区安民应急应灾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物防、技防和人防等防控网建设,全面落实城乡“一村(社区)一警(辅警)”政策要求。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实现城乡社区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网格员队伍,夯实基层社区治理。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完善城乡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强化司法机构职责,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就业、关爱等社会融入工作。完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村(社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法律顾问,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心理服务,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咨询师,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与心理辅导服务。加强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家庭暴力线索排查、发现、报告机制和社区未成年保护工作机制,落实社区儿童主任职责。到2025年,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安全教育,做好洪涝、地震、用气、用电、用火等防灾减灾、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社区内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和维护,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储备减灾救灾物资。提升村(社区)应急应灾服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加强社区灾害防控应急队伍建设与技术支持。
专栏5:社区安全服务促进行动 |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社区贤人、有名望、有威信的人士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村规民约、宗法族规、自治章程、社区公约,规范居民行为。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展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聚集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加强社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科技支撑,统筹推进社区智慧治理平台建设与数据共享。 |
(四)创新社区服务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成立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牵头统筹、组织协调与督导落实。理顺社区与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关系,夯实组织、社治办、宣传、编制、民政、人社、财政、住建、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能责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重点、难点问题。成立市级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市、区(县)两级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部署,处理好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
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作用,规范镇(街道)面向村(社区)的服务事项。鼓励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资源,深入社区开展特色服务。搭建城市社区“五社联动”工作对接平台,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服务机制,通过项目化运作,支持“五社联动”服务机制高效运行。建立共建共享服务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定向委托、公益创投、慈善捐赠、共建共驻等多种方式,扶持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驻地单位、市场主体等面向村(社区)提供资源、开放场所、兴办服务事业产业、开展连锁经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健全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相关政策,编制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购买内容、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绩效评价、准许条件等事项。提升社区服务项目策划能力,加强项目评估,提高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与社会效益。
完善村(居)民自我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减负行动,每年调整一次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目录和职责清单。市、区(县)两级部门需要城乡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为城乡社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减少社区信息多头报送、重复报送现象。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居民小区成立业委会,健全社区(小区)民主协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规范居民行为。增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服务意识与能力,将参与社区服务融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鼓励居民群众服务社区帮助邻里。
完善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机制。落实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健全主管部门监管、行业评价、街道和社区评价、价格协商、良性退出等机制。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社区两委会对物业企业服务的监督考核权,提高物业服务规范化水平。按照市场化引入和居民自我管理为主,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兜底保障为辅的原则,推进“三无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按照“区县制定标准、街道划分网格、部门下沉资源、社区统筹力量”原则,整合各类网格,优化网格设置,推进“多网合一”。探索建立专兼职结合“一长多员、一员多能”的基层网格工作队伍。支持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社区资源等相互衔接、相互嵌入创新实践,将社区治理、社区服务在网格中落细落实。
完善服务评价激励机制。健全社区服务项目策划与运行评价体系,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价机制,提升社区服务项目策划能力与运行效果。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价制度,完善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措施,把群众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社区服务供给主体的重要依据,与评先评优、绩效薪酬、购买服务挂钩。
(五)加强主体培育与人才队伍建设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落实《陕西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重点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类、农产品销售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要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推进区(县)、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支持平台建设,扶持社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制度化管理。争取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能够承接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10个,农村不少于5个。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企业。出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的指导意见,建立市、区(县)两级社区社会企业库,搭建社区社会企业孵化平台,重点培育物业服务、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等领域社区社会企业。支持社区社会企业托管国有闲置资产和社区公共空间,开发低偿收费的公益服务项目。加强社会企业监管,完善登记注册、绩效评估、税收优惠、运营监管、良性退出机制。
鼓励发展社区基金(会)。鼓励以区县为单位,按程序发起成立社区基金(会),健全“互联网+慈善捐赠”机制,建立市民慈善捐赠荣誉制度,落实企业捐赠税费减免政策,引导鼓励社区居民、企业慈善捐赠支持社区服务。加强社区基金(会)全程督导及技术支持,规范资金募集、使用及扶持项目管理。探索社区基金会资产联合信托、保值增值,吸引社会资本持续稳定投入社区服务事业。
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全市各界志愿服务资源,推动社会志愿者、社区居民志愿者“一键注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一键参与”。鼓励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成立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动员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社区志愿者培训,提升志愿服务意识与能力。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创新社区志愿服务激励奖励机制,健全“爱心银行”“时间银行”等社区志愿服务回馈制度。落实社区志愿者服务专项经费,高质量策划志愿服务项目,保障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性与吸引力。大力发展针对社区低保对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志愿服务,培育一批基本公共服务志愿品牌项目。
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达到18人。完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制度,力争每个城市社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9名。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自然增长机制,落实社会福利,稳定社区工作队伍。按照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工作,加大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畅通社区工作人员晋升通道。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与专业能力培训指导机制,鼓励社区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5人以上。
专栏6:社区服务主体培育行动 |
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培育行动。加快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各地将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更多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深入开展“邻里守望”“共建共治共享”“共创平安”“文化铸魂”系列活动,引导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区协商、社区矛盾化解、社区文化等项目。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水平。 社区社会企业培育行动。市级政府部门研究制定培育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的指导意见,建立市、区(县)两级社区社会企业库,开展社会调查,全面了解社区社会企业基本分布情况与发展情况。搭建社区社会企业孵化平台,重点培育社区服务短缺的社会企业。加强社区社会企业政策支持与监管,促进社区社会企业规范发展。 社区慈善基金会培育行动。以区县为单位,按程序发起成立社区基金(会),健全线上线下慈善捐赠机制,鼓励爱心人士、企业、社会组织、机构等慈善捐赠,建立市民慈善捐赠荣誉制度,落实企业捐赠税费减免政策,支持社区服务发展。 社区志愿者与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培育行动。建立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健全社区志愿者登记制度,优化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机制与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策划能力,引导支持社区志愿者积极参加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每年全市组织举办一次城乡社区志愿服务评选奖励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范,大力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 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引进行动。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在职报考社工专业学习,获取社工职业证书。在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中优先录取有社工专业背景的人员入职,高配职级待遇。加强社区社工服务站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培训、案例分享,提升实操能力。健全全市社会工作服务“四级网络”体系,发挥市、区(县)、街(镇)三级社工服务站专家团队对社区社工服务站的指导作用。 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行动。充分发挥西安市社区学院培训作用,聘请省内外各大高校和省、市党校专家学者教授、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等,组建师资库,常态化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争取社区工作者每年轮训一次。 |
(六)加快推动数字智能社区建设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全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应用功能和服务范围,集成行业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到2025年,力争城市社区政务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平台一网通办率达到90%,农村社区达到30%。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向城市社区覆盖,推进社区党建、居民自治、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物业、志愿服务等社区服务功能与社区治理功能深度融合的综合智慧平台建设。消除行业、部门信息壁垒,尽快实现大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推动社区便民生活服务数字化,增加社区各类服务网点、停车场数字化服务指引功能。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积极发展农产品网络平台销售,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市、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每年重大民生项目,重点推进。各区县(开发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发挥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定期研究部署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采取重大项目策划与局部试点先行等方式,推进规划实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民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分解《西安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建立部门任务清单、制定实施计划。镇(街道)、村(社区)做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具体落实工作。
(二)完善法规政策支持
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保障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暖、物业费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制定支持性政策,盘活国有公共资源,鼓励社区办公用房、公共空闲场所、国有房产、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空间开展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三)加大资金投入
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扩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设立市、区(县)两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提高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比重,采取联建共建、资源共享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社区服务,动员社会慈善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社区服务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投资支持单位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建立与西安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经费财政投入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社区资金保障水平。优化社区经费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加强监管和审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社区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目标任务推进督导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规划督导工作,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规划实施情况专项考核,把规划落实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重要考核指标。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市人大、市政协督办范围。充分发挥西安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智库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坚持试点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总结推广各地规划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第三方规划终期评估机制,组织社会力量对《西安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估。
名词解释
“五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五社”是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是指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作用,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小区工作站:是指以居民小区为单位,建立工作站,工作站人员由站长和楼栋长构成。每个工作站设站长1名,原则上站长由社区工作者或专(兼)职网格员兼任或在楼栋长中产生。按照每百户设置1名楼栋长标准,招募小区楼栋长。小区工作站的职责是配合社区开展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矛盾调解、困难群众帮扶等相关服务工作。小区工作站是全面落实“镇街—社区—小区—楼栋”管理全链条理念,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进一步延伸社区治理与服务触角的有效举措。
社会企业:是指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维护社区利益或者服务弱势和特殊群体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者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特定企业类型。
社区社会企业:是指由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发起设立,以社区党组织为引领、居委会为主导、社区资源活化利用为路径、实现社区公共利益为导向、服务社区居民为目标,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新型社区经济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社区商业:是指以周边社区人群、产业人群及旅居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满足人群基本生活消费为基础,融合公共服务、文化休闲、社区交往等多元功能的属地型商业。
城市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是指城市居民15分钟步行可达范围内,配备生活所需基本服务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的社区生活单元。
两委一站:“两委”指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一站”指社区工作站。
一部三室三站一场:“一部”指社区党支部;“三室”指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三站”指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站、卫生计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一场”指室外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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