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材料学院、理化学院实验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大学材料学院、理化学院实验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西华大学材料学院、理化学院实验室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财政厅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005541 (采购计划编号)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批准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分散公开采购。招标人为 西华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分散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华大学材料学院、理化学院实验室修缮工程
1)计划投资:39.3139万元(工程控制价)
2)计划工期: 30天。
2.2 本次招标范围:以上2.1所述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工程内容。
2.3 建设地点:西华大学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校内总公司不受此限)。 近3年来具有至少2个 类似项目业绩,且不得低于本工程规模业绩,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关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有关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成都市郫县红光镇西华大学校第二办公区108室 (详细地址)凭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持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资格的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月 5 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郫县红光镇西华大学校第二办公区108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华大学
地 址:成都市郫县红光镇西华大学
邮 编: 610039
联 系 人: 蓝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201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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