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烈士纪念馆择优选聘讲解员公告
宜宾市烈士纪念馆择优选聘讲解员公告
宜宾市烈士纪念馆位于翠屏区江北流杯池公园内,依山环湖,风景秀丽,是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是市民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红色教育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参观群众提供更优质的讲解服务,全面提升宜宾烈士纪念馆的讲解水平,充分展现宜宾英烈的光荣事迹,更好传承英烈精神,特面向全省公开择优选聘纪念馆讲解员。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专职讲解员3名,志愿讲解员10名。
二、选聘范围
专职讲解员:面向全省选聘。
志愿讲解员:面向宜宾市范围高校师生、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人员,择优录取。
三、选聘条件
(一)专职讲解员报名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为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7.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8.有讲解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9.男女不限。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其他用人单位开除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三)其他要求
1.真正理解吃苦耐劳,并有志于成为一名优秀讲解员;
2.对宜宾英烈和宜宾党史能够主动研究学习;
3.能顾全大局、服从指挥。
四、薪酬待遇
(一)专职讲解员待遇
此次招聘专职讲解员为聘用合同制(非事业编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每月基础工资为3000元(含五险一金),奖励性工资50—1000元,并享受相应的工会福利等。
(二)志愿讲解员待遇
录用后由宜宾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发放聘书,聘书期限2年,优秀者聘期结束时可直接续聘。讲解费用按场次支付,每场100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2.报名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毕业证或在校学生证明;本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5寸生活照1张。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qq.com;
现场报名:宜宾市翠屏区江北岷江东路4号(江北公园内)市烈保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生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831-*******,152*****067,132*****710。
(二)选聘考核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江北岷江东路4号(江北公园内)市烈保中心;
3.考核内容:报名海选+现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整体形象、普通话、应变能力、情感表现、举止谈吐等)。
(三)试岗考核
面试合格者,进入3天试岗考核期,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对试岗人员进行现场讲解考核。试岗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安排体检。试岗考核期间不享受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员。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由宜宾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宜宾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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