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2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2022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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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2022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编号 | RCHX-2022-023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市上下拨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 |
联系人 | 马丽 | 联系电话 | 199*****86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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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2-11-01 0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11-03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11-03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1-03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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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2022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服务采购项目001 | RCHX-2022-023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2022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2022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灵台县财政局以灵财通字〔2022〕1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上下拨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实施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HX-2022-023
项目名称:灵台县2022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投标人报价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实施地点:中台镇康家沟村、新开乡下周村、县城休闲广场、泾渗公路、县城各公交车站。
采购内容:
(一)布设中台镇康家沟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长廊
材料:喷绘+边框
规格及数量:200cm*120cm*1面,520cm*120cm*7面,420cm*160cm*4面,共计72.96㎡。
(二)布设新开乡下周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长廊
(1)墙面粉刷
材料:外墙乳胶漆
规格及数量:2280cm*170cm,1560cm*150cm,共计62.16㎡。
(2)广场右侧墙面喷绘
材料:喷绘+边框
规格及数量:450cm*130cm*4面,共计23.4㎡。
(3)广场正前方墙面喷绘
材料:喷绘+边框
规格及数量:442cm*120cm*3面,共计15.91㎡。
(4)花园景观小标识牌
材料:PVC雕刻
规格及数量:45cm*45cm*4面,共计0.81㎡。
(三)更新县城休闲广场民族团结宣传内容
(1)更换广场灯箱片
材料:硬塑灯箱片
规格及数量:115cm*155cm*13面,共计23.17㎡。
(2)设立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广场标识牌
材料:镀锌板+方管烤漆
规格及数量:450cm*210cm,共计9.45㎡。
(四)更换县城各公交车站牌灯箱片
材料:硬塑灯箱片
规格及数量:120cm*180cm*20面,共计43.2㎡。
(五)刷新泾渗公路民族团结宣传标语
材料:涂料
规格及数量:3500cm*300cm*7处,共计735㎡。
采购要求:(1)交货时间及地点,中标供应商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安装费及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人工、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完成后,采购人成立验收组对货物按照指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请提供说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给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20%。
三、招标文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日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3日0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进行投标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清晰)。
2.资质审核:代理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质文件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环节(各竞标人请于2022年11月3日08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四、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至2022年11月3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210室)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3份(投标文件PDF存储、正版广联达版本投标预算)。
五、联系方式
采购 人:灵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 人:马志超
电 话:182*****876
地址:灵台县西城大道66号行政中心A523
代理机构: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 丽
联系电话:199*****866
地址: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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