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校准仪采购招标文件

压力校准仪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166*****05786.pdf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下载:166*****54348.pdf

一、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需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见附件四)按要求抄写并确认关键字段后,签字以及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二)响应报价注意事项:

1.响应报价超过预算总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三)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说明(产品彩页):参数信息至少包含技术参数偏离表中“投标文件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响应的所有内容,如无偏离,则至少包含技术参数偏离表中“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所有参数和功能,并提供产品图片,有附件或配件要求的,还需提供附件或配件图片。

(四)发票:本单位发票仅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注:上述要求为投标应标以及后续设备交货验收的基本要求,所有要求不可偏离,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按要求投标,并在售后服务承诺中承诺已知悉“投标人须知”中的所有要求,按要求投标应标和提供后续服务(未按要求承诺的投标无效)。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HW-03-*******

(二)项目名称:压力校准仪采购

(三)项目预算金额:*****.00元(含税)

(四)货物清单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项目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压力校准仪(含主机、内置压力传感器、内置电池、测试软管、转换接头套件)

1

*****

*****

拒绝进口

预算总金额:(大写)捌万肆仟元整 小写(¥):*****.00元

注: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三、技术需求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1

压力校准仪

基本功能、特点:

1、压力校准仪用于阀门动作过程的压力精密测量与压力仪表的校准,内置一种压力测量模块,具备外接压力传感器功能,过程压力可在仪表显示屏上直接读出,也能保持并记录最高压力值读数。

2、内部压力传感器适用于气体介质,能承受2倍全量程的测试压力而不损伤内部元器件。

3、压力校准仪主机重量:不超过4kg;

4、压力校准仪主机需内置气体增压/抽真空手泵,有微调旋钮和排放阀。

5、★压力校准仪内置压力模块:测量范围-50kPa~200kPa,测量分辨率0.01kPa,测量精度0.05%FS,压力单位:bar/kPa/psi 可选。

6、压力校准仪内置可充电锂电池,电池充电2小时持续使用48小时;

7、压力校准仪主机具有防爆特性,防爆型式为EX ia本安型,设备类别为II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气体组别满足IIC类要求,温度组别为T4及以上;

8、配件:电源适配器、仪器箱(袋)、压力测试软管、油污隔离器、测试引线;

8.1 压力测试软管:长度不低于2m,能与压力校准仪连接接口直接匹配或配有连接接头,承压能力不低于300psi。

8.2 转换接头套件1套:不锈钢材质,转换接头一端与压力测试软管接头相匹配,转换接头另一端与待测部件相连,可适配待测部件规格G1/4、G1/8、NPT1/2、NPT1/4、NPT3/8、NPT1/8,M14、M20规格。

说明: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二)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三)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无以上违法情况,并依法遵守相关法律缴纳税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所有技术参数不可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六、商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30 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天宝路8号。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为1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按服务响应承诺的时间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未提供服务响应承诺的,接到通知后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2.中标供商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等承诺。

3.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三)付款方式:货到经用户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0日(日历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四)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

七、投标方式

(一)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11月8日17:00前,超时无效。

(二)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755-********

(三)投标文件投递方式:快递或线下递交,快递到付的拒接,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四)投标报价所需材料信息:

1)报价单(附件一);

2)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偏离表(附件二和附件三);

3)售后服务承诺;

4)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5)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

8)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说明(产品彩页);

9)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1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四)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文件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的,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2.所投投标文件,需在文件包装上明确所投项目和投标单位信息,包装必须密封完好,快递包装不能直接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每个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未加盖骑缝章或直接使用快递包装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都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附件一:

报价表

1报价要求

1.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1.2“报价总表”报价包括货物总价、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

1.3“分项价格表”应将所有货物分项报价,并分别列出“品牌、型号、产地及制造厂商”。

1.4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交货期

(工作日或日历日)

大写:

小写:

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品牌

产地

制造厂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所投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三:

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30 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2

质量保证期为1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按服务响应承诺的时间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未提供服务响应承诺的,接到通知后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3

中标供商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等承诺。

见售后服务承诺

4

参照模板自行补充

5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四: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压力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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