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0吨甲醇二次招标公告
1330吨甲醇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1330吨甲醇项目
项目编号 ****-*******-JLSH-*******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技术规格书。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甲醇生产、经营资质的制造商;2、所供产品在近三年内需在国内、外石油石化行业同类装置具有运行使用业绩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货物供应能力;3、本次招标产品需铁路槽车运输,投标人具有火车装车栈台和装车能力;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已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未在该装置使用过的,需经吉化研究院小试,试验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4月23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4月27日 16时30分00秒
1 凡投标者,请于 2015 年4月23日至 2015 年 4月27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3 时 30分至 16 时 30分,在吉林市解放北路1号10楼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进出口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和《投标人银行信息表》。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未在该装置使用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报名,同时提供500ml的甲醇样品,使用娃哈哈矿泉水瓶盛装,并在器皿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试验合格后,供应商方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回单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产品曾在该装置使用过的,直接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回单购买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1330吨甲醇项目”招标文件。3 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费投标人自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2日 13时3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5 月 12 日 13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第一招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10号物资采购公司业务楼一楼)。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
六. 开标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12日 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第一招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10号物资采购公司业务楼一楼)
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1号
邮编: 132022
联系人: 郑晨
传真: ****-*******
电话: ****-********
电子邮件: jh_zchen@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账号: 080 2212 0090 0000 0261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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