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门座起重机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门座起重机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门座起重机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门座起重机搬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门座起重机搬迁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12台25t-35m门座起重机(以下简称“门机”)搬迁项目,门机轨距为14米,由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搬迁至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海上航线约5200米。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12台25t-35m门机的编号喷涂、整机吊耳承载能力检测复核、迁移、加固、运输、安装、临时供电电缆敷设、供电电缆头拆接制作、调试、验收(含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检验和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和交付等服务内容。 2.3 搬迁时间和数量:本项目计划分两阶段实施搬迁,第一阶段计划实施时间为2022年12月上旬,拟搬迁门机数量为4台;第二阶段计划实施时间为2023年2月上旬,拟搬迁门机数量为8台,为满足招标人生产要求,现场搬迁开始日期由招标人确定日期后通知中标人。 2.4搬迁地点:由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搬迁至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海上航线约5200米。 2.5工期要求:第一阶段实施工期为20日历天内(含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等);第二阶段实施工期为25日历天内(含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等),工期自进场准备期开始到搬迁结束验收通过门机正式交付使用止,因招标人原因或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 2.6质保期: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不少于12个月。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报价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搬迁项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门座起重机(B级)。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0台额定起重量25t及以上的港口门座式起重机运输、安装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设备交工或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业绩时间以设备交工或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3.3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函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及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6.异议与投诉 | |||||||||||||||||||||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jtt.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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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交易服务单位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1-******* | |||||||||||||||||||||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 | |||||||||||||||||||||
2022年10月31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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