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0115破2号湖北腾宇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2022)鄂0115破2号湖北腾宇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湖北腾宇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下称江夏区法院)于2022年7月15日裁定受理湖北腾宇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称腾宇公司或债务人)重整,后指定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22年8月31日,江夏区法院准许腾宇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目前管理人的职权依法由腾宇公司行使。
为顺利开展工作,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利,最大化的实现腾宇公司的重整价值,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二)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投资参考使用。
(三)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腾宇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承担投资风险。
二、腾宇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湖北腾宇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
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工业三路18号散装水泥罐车生产基地(一期)4号机加车间
法定代表人:卢训东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湖北宇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东公司”),认缴出资额1960万元,实缴出资196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98%;卢永本,认缴出资额40万元,实缴出资4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汽车改装;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销售;二手车市场;汽车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房屋租赁;五金产品、机电设备、建材销售;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资产情况
腾宇公司核心资产为腾宇综合产业园,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工业三路18号,现有15栋车间及办公楼等(建筑面积共计*****.84㎡,土地使用权面积170,702.78㎡),分别办理了15项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自2010年8月17日起至2060年8月17日止。
腾宇公司另有位于腾宇产业园内7#办公楼、8#倒班楼、9#电子车间、23#、36#、49#车间及连廊共计*****.24㎡在建工程。
(二)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共有11户13笔。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认为有2户3笔因与腾宇公司之间存在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该2户3笔债权暂不予审核。管理人认为成立的共6户7笔,其中普通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451,129.66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1户2笔,118,244,978.03元。管理人认为待定的共3户3笔,总额为人民币153,108,525.42元。其中,普通债权共2户2笔,总额为人民币*********.63元;税收债权1户1笔,总额为人民币********.79元。
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腾宇产业园项目优势
腾宇公司开发的腾宇综合产业园项目,位于武汉四环线(星光大道)与107国道交汇处,处于正在崛起的以上海通用汽车工业园、华中汽车产业园为代表的汽车新城腹地,是武汉市及江夏区政府的重点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区位环境优越,交通便利,工业基础配套完整,是大型的工业制造、物流、商业产业集群地,物业厂房需求旺盛。
四、重整投资人要求
(一)报名主体资格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生产经营。(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3、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营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各投资人均需达到上述第1条件且其中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全部条件。
5、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最近三年被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二)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详细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
2、企业法人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意向投资人签署的《保密承诺书》(见附件);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需说明各自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五、招募程序
1、腾宇公司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有意向参与腾宇公司重整的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详细情况或进行尽职调查的,在提交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所列报名材料后,向腾宇公司提出书面尽调联系函及尽调清单。
2、意向投资人经过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腾宇公司项目,应向腾宇公司提交《投资意向书》、《重整投资方案》。
3、腾宇公司收到《重整投资方案》后将组织评审。
4、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后,腾宇公司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腾宇公司将根据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江夏区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投资人应按重整计划执行。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工业三路18号;
(二)提交报名材料及《投资意向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17时;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7时;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建华、卢凯
联系电话:133*****668、135*****036
联系邮箱:**********@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工业三路18号
湖北腾宇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湖北腾宇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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