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服务项目(2022)采购公告

厦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服务项目(2022)采购公告

厦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服务项目(2022)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1-JF[CS]*******作者: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11-01 12:35

厦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服务项目(2022)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D1-JF[CS]*******、厦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服务项目(2022)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厦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服务项目(2022)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1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1-JF[CS]*******
项目名称:厦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服务项目(20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0808-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1(元)厦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服务项目(2022)为市社监办提供综合性的日常工作服务,主要是协助开展日常综合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保基金监督和社保案件处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等,推动市社监办高效运转,增强我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力量。*******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应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确认企业规模。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其他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信用记录查询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2)明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描述:①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描述: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1-01至2022-11-08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14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D区谈判答辩室1(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11-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D区谈判答辩室1(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59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11-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金 保险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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