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第三批辅机(热控专业)招标公告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第三批辅机(热控专业)招标公告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三批辅机(热控专业)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三批辅机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
2.7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32:锅炉炉管泄漏监测系统
招标范围:锅炉炉管泄漏监测装置等及设备附件、阀门、管道及附件、电磁阀及控制单元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交货期:#1机2016年4月前到货;#2机6月前到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产品应具备在国内近3年内(2012年至今)有8台(套)600MW及以上工程中的应用业绩,且业绩均为同一公司业绩,并至少有2台(套)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2013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加盖公章。如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未公布,可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上市证明。
5、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冻结、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人民币报价。
标段33:飞灰含碳量监测装置
招标范围:飞灰含碳量监测装置等及设备附件、电磁阀及控制、测量、分析单元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交货期:#1机2016年4月前到货;#2机6月前到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技术要求:测量方法采用化学灼烧失重法。
4、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产品应具备在国内近3年内(2012年至今)有6台(套)600MW及以上工程中的应用业绩,并至少有2台(套)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2013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加盖公章。如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未公布,可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上市证明。
6、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7、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冻结、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采用人民币报价。
标段34:火焰检测器及火检冷却风系统
招标范围:完整的适合本工程锅炉燃烧器的(品牌注册国原装进口)火焰检测系统(包括火检探头(智能分体式)、火检柜及其内部安装的火检放大器&处理器,以及探头和放大器之间的预制电缆等)、火焰检测器冷却风系统以及完整的现场安装方案(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交货期:#1机2016年1月前到货;#2机2月前到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唯一代理授权并提供证明;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具备在国内近5年内(2010年至今)有6台(套)600MW及以上工程中的应用业绩,并至少有2台(套)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2013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加盖公章。如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未公布,可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上市证明。
5、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冻结、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采用人民币报价。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5:汽机振动监测和故障诊断系统(TDM)
招标范围:完整的适合本工程汽轮发电机组、给水泵汽轮机、三大风机要求的全套汽机振动监测和故障诊断系统。设备应包括本体及内部安装的全部部件和紧固件、设备外部连接所需电缆及附件,风机监测的配套仪表等。(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交货期:#1机2016年4月前到货;#2机6月前到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质量管理等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如果为进口产品,应提供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唯一代理授权并证明。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产品应具备在国内近5年内(2010年至今)有4台(套)600MW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工程中的应用业绩,并有至少2台(套)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2013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加盖公章。如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未公布,可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上市证明。
5、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冻结、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6: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范围:完整的适合本工程的进口品牌分散控制系统(DCS)的软硬件设备和组态调试等(包括机组DCS系统软硬件、辅助车间DCS系统软硬件和脱硫DCS系统软硬件等以及相应控制系统的组态画面制作)(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交货期:#1机2016年1月前到货;#2机2月前到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产品应具备在国内近5年内(2010年至今)有4台(套)600MW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工程中的应用业绩,并有至少2台(套)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2013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加盖公章。如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未公布,可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上市证明。
5、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冻结、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人民币报价。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7日期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认证体系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设备业绩(供货合同证明)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303室(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20号)报名。或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7@qq.com">********57@qq.com邮箱报名(邮件报名时请注明标段号及标段名称,后缀投标单位名称。未按要求发送而造成不能及时准确查收的,其责任自负)。
注:投标人请填写本公告最下方中所附报名表,与各项报名资料一并提交。
4.2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63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20号
邮 编: 邮 编: 750002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郝 媌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7@qq.com">********57@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 年 4 月 23 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