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三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三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维护范围及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维护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灯具、管线、电缆及配电元器件维护及拆除换新。

2、(★)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每一个投标人最多可选择采购人组织的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标段(政府采购编号:FRCG-**********18)、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标段(政府采购编号:FRCG-**********20)、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三标段(政府采购编号:FRCG-**********21)、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四标段(政府采购编号:FRCG-**********22)、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五标段(政府采购编号:FRCG-**********23)、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六标段(政府采购编号:FRCG-**********25)、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七标段(政府采购编号:FRCG-**********26)、芙蓉区2022年区投区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标段政府采购编号FRCG-**********27中任意两个标段参与投标,可同时中两个标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任务分配,按照维护清单分配。

标段概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共包含32处维护点,市投市建部分含:城市便捷酒店、鸿扬家装、工商银行、省委西南角绿化带节点、省委东南角绿化带节点、袁家岭西北角绿化带节点、袁家岭东北角绿化带节点、袁家岭西南角绿化带节点、袁家岭东南角绿化带节点、富丽华大酒店、海程大酒店、省公安厅与出入境管理局、怡海酒店、同天大酒店、桐荫里小区、昊天大厦、中天大酒店、省军区医院健康楼、长沙建工集团、财富证券、财富证券对面、湖南信访局、长城宾馆、省委新湘幼儿园、省委接待办宿舍(戴斯酒店对面3栋)、壹号座品、泰天大酒店、军区宿舍(桐荫里小区1、2、3栋)、高原红、阿波罗商业广场、天佑大厦、锦华时代。年度预算为******.60元/年,总预算为*******.80元/三年。

4、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当年的维保服务达到《景观亮化设施管理维护考核细则》规定的标准后,才可承接次年的维保服务。

二、相关标准

1、LED通用型产品符合Q/XMGD01-2006《夜景工程半导体照明器件部件产品技术规范》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施工应符合Q/XMGD02-2006《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技术规格

1.中标人应对整个亮化工程进行系统、科学、有序的循环的维护,保证定期巡查调试并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1.1定期对所有灯具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不正常亮灯、光衰>30%以上的灯具。

1.2定期检测整个照明线路、控制系统等,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对电缆、电线采取安全防盗措施,防止电缆、电线被割盗。

1.3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排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具稳固安全和安装的平整度。

1.4定期查看、检测照明配电箱并有防盗措施防止偷、漏电现象,保持配电箱外观整洁。

1.5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总采购人。

2.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亮灯及熄灯时间。

3.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确保正常亮灯。

4.作好防盗、防人为破坏工作。对盗窃、人为破坏造成的夜景设施、材料损毁,中标人应及时给予恢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中标人的所有维修维护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供采购人核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实施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指定地点。

实施时间: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指定时间。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测试验收

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4.质量保证

中标人更换的产品,应与原单项工程中一致或优于原使用产品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售后服务(★)

5.1服务时限要求:中标人应为该项目备用适量的成交产品作为维修替换产品,除极端天气情况下,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响应,并在以下时限内修复故障:

(1)非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内修复。

(2)通用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内修复。

(3)异型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3天内修复。

(4)灯杆门、电缆井盖缺失,及时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封盖,2天内修复。

(5)安全隐患在接到报修指令后及时修复。

(6)采购人发出维修通知单的,以通知单要求的时限为准。

5.2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在整个项目的服务期内一切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3建立巡灯制度,及时记录和检查整修,保证亮灯率95%以上,故障修复及时率100%。

5.4每逢法定节假日和上级安排的突击性任务、迎检活动,必须配合管理部门作好相应的工作。

5.5每周对各景观亮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

景观亮化设施管理单位检查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芙蓉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项目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附后),每季末进行考核,每月抽查一次以上,按100分进行综合评分。98分(含98分)以上为优秀,95分-98分(不含98分)为良好,90分(含)-95分(不含)评定为合格,90分(不含)以下评定为不合格。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核拨上季度维护管理费用,综合评分优秀的全额拨付维护管理费用。

3.本项目涉及部分楼宇因建设年限较长,部分线路、光源、开关等老化,必须在维护前进行更换。如项目概况中所述,拆除换新内容主要是LED数码管、LED点电源、投光灯、控制设备及管线电缆等。

4.维护前为确保本次招标楼宇的景观亮化效果,要求中标人对各维护楼栋已安装的主要轮廓灯、主景灯进行修复和更换。

5.本项目维护内容部分为高空作业,属于重大危险源。要求投标人在承诺函中保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事故和长沙市住建委相关通报为依据,凡发现虚假承诺,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责任)

6、投标人可提前现场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现场环节中的风险责任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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