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涉水设施移迁及保护工程监理
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涉水设施移迁及保护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中县凌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涉水设施移迁及保护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涉水设施移迁及保护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凌绥高速公路(绥中段)工程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
2.3项目规模:(一)项目主线起自凌源市热水汤街道北沟村(蒙辽界)接拟改造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至凌源(蒙辽界)公路,止于绥中县王宝镇小冯屯村规划渤海大街,全长172.2公里。
全线设置热水汤、凌源东、凌源(枢纽)、六官营子、喀左、十二德堡、建昌(枢纽)、雷家店、大屯、葛家、范家、满井(枢纽)12处互通式立交。
同步建设绥中港连接线,起自主线终点,止于王宝镇平坊村,接国道G228线(滨海公路),长3.117公里。
(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高速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绥中港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2.4监理服务内容: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涉水设施移迁及保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全部内容,监理范围包括方塘工程、饮水上山工程管路恢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路恢复、灌溉井工程(深井)、灌溉管路工程、井房工程、配电线路工程、变压器改建、大口井工程、饮水井(深井)、土结构干渠改线、倒虹吸工程等内容的监理
2.5服务期限:3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将下列资料的原件扫描成一套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发送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资料内容: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5)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截图;
4.2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还需要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陆”→“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
4.3 投标保证金0.5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葫芦岛市)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凌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常雪松
电 话:139*****3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大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0416-*******
日 期:2022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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