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某部防疫物资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某部防疫物资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防疫物资采购(二次)
品目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采购单位吉林某部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2年11月01日15:0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须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确认。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获取谈判文件,邮件主题“获取**项目的谈判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单独包装,并于开标当日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5)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7)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项目联系电话186*****299
采购单位吉林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吉林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先生,153*****98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磐谷南路与硅谷西街交汇处,超达磐谷商务港21号楼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颖186*****299 高飞180*****165

项目概况

防疫物资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须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确认。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获取谈判文件,邮件主题“获取**项目的谈判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单独包装,并于开标当日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5)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7)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BELF-W3009

项目名称:防疫物资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

数量

单价预算(元)

1

防护服

二级防护医用胶条款

170-190cm

5,200

18.00

2

一次性防护面屏

1,000

3.00

3

一次性防护鞋套

二级防护配套防护服

5,200

3.50

4

一次性pvc手套

检查手套

20,000

0.30

5

一次性医用口罩

3层防护灭菌级

376,000

0.25

6

N95口罩

5层独立包装

双层熔喷布

10,600

0.80

7

免洗手消毒液

医用500ml含75%酒精

530

15.00

8

体温枪

医疗专用红外

100

40.00

9

垃圾袋

黑色垃圾袋,规格90cm*100cm

4,000

1.00

10

消毒液

84消毒液

1,000

6.00

11

消毒湿巾

500

3.00

12

小喷壶

2L

130

30.00

13

气溶胶喷雾器

高风速气溶胶

2

3000.00

14

红外体温监测仪

1.5m远距离测温

立式

13

300.00

15

热成像体温监测仪

无需显示屏

显示屏自行配装

2

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供应商须遵守军队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有关情况。(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须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确认。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获取谈判文件,邮件主题“获取**项目的谈判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单独包装,并于开标当日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5)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7)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方式:线上获取,未进行电话确认的供应商,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磐谷南路与硅谷西街交汇处,超达磐谷商务港21号楼3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磐谷南路与硅谷西街交汇处,超达磐谷商务港21号楼3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某部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        

联系方式:金先生,153*****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磐谷南路与硅谷西街交汇处,超达磐谷商务港21号楼305室            

联系方式:刘颖186*****299 高飞180*****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 话:  186*****2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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