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天津铁厂街道办事处机关天铁生活区市政道路清扫、垃圾转运、公园广场清扫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LGP-2022-F-0168)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天津铁厂街道办事处机关天铁生活区市政道路清扫、垃圾转运、公园广场清扫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LGP-2022-F-0168)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天津铁厂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铁生活区市政道路清扫、垃圾转运、公园广场清扫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LGP-2022-F-016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铁生活区市政道路清扫、垃圾转运、公园广场清扫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GP-2022-F-0168 项目名称:天铁生活区市政道路清扫、垃圾转运、公园广场清扫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5万元 最高限价:55.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2022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到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工 156*****933。并根据要求编辑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项目联系人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汇款方式将在回复邮件中告知。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以邮件方式发送供应商报名邮箱。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天津铁厂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天津铁厂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优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 联系方式:156*****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6*****933 天津市优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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