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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五)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五)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五)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DHFZ[GK]*******、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五)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五)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2-11-23 *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FZ[GK]*******
项目名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年新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子项五)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激光仪器 | 手持式激光粒子计数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 | A********-激光仪器 | 可吸入颗粒物检测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 | A********-激光仪器 | 激光测距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4 | A********-电化学分析仪器 | 浊度仪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5 | A********-电化学分析仪器 | 微压差计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6 | A********-电化学分析仪器 | PH计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7 | A********-电化学分析仪器 | 风速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7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8 | A******-声级计 | 声级计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9 | A**********-冷藏柜 | 立式冷藏柜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 | A********-其他衡器 | 医用身高体重秤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1 | A*2*618*1*1-电冰箱 | 电冰箱 | 3(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6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2 | A*21**1*1-温度仪表 | 温湿度计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3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3 | A*21**1*1-温度仪表 | 笔式温度计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4 | A*2*1*699-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 标签机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5 | A*2*713-卫星定位导航设备 | GPS定位器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6 | A*21**7*3-气压计 | 气压计 | 3(台) | 否 | 详见附件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7 | A18*2*1-塑料制品 | 冷藏运输箱 | 4(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8 | A*21**413-化学变色式分析仪 | 余氯比色盒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19 | A*21**3*4-光学测试仪器 | 照度计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 | A*21**414-多种原理分析仪 | 六级筛孔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 6(台) | 否 | 详见附件 | 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1 | A*21**414-多种原理分析仪 | 全自动颗粒检测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2 | A*21**414-多种原理分析仪 | 全自动颗粒物采样器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3 | A*21**414-多种原理分析仪 | 高负载中流量PM2.5采样器 | 3(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4 | A*21**414-多种原理分析仪 | 采样泵 | 3(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5 | A*21**414-多种原理分析仪 | 六级微生物采样器采样头 | 6(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6 | A*21**414-多种原理分析仪 | 大型气泡吸收管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7 | A*21**4*9-磁式分析仪 | 氡检测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8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臭氧检测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9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ATP荧光微生物检测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便携式甲醛分析仪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53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1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一氧化碳测定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2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二氧化碳测定仪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3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色度计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4***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4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氰尿酸检测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5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尿素检测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6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紫外照度计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7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氧化还原电位检测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A********-电化学分析仪器 | 个体粉尘采样器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2 | A******-声级计 | 个体声暴露计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4****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3 | A*2*618*1*1-电冰箱 | 电冰箱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3-1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PCR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2 | A*21**6*4-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组织研磨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3 | A*2*618*7-饮水器 | 纯水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4 | A*2*62**1-工业电热设备(电炉) | 烘干箱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5 | A*2*523*4-制冰设备 | 制冰机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6 | A*21**6*4-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低温高速离心机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7 | A*21**6*4-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高速离心机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8 | A*21**4*4-光学式分析仪器 |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4-1 | A********-其他衡器 | 身高体重计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2 | A*32**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全数字化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3 | A*2*2*7-LED显示屏 | LED显示屏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4 | A*33421-心理仪器 | 心理CT系统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5 | A*33421-心理仪器 | 沙盘 | 2(台) | 否 | 详见附件 | 4****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6 | A*32**2-普通诊察器械 | 健康管理一体机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9****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7 | A*32**2-普通诊察器械 | 肺功能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8 | A*32**2-普通诊察器械 | 肺功能仪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9 | A*32**2-普通诊察器械 | 自动血压计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1* | A*32**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心理减压调养仓 | 1(台) | 否 | 详见附件 | 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涉及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节能产品、强制信息安全产品等)的,需承诺相关产品(含立式冷藏柜、电冰箱、标签机、冷藏运输箱)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并能在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含立式冷藏柜、电冰箱、标签机、冷藏运输箱)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中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4)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2*〕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11]3**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17)》的通知(国统字〔2*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涉及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节能产品、强制信息安全产品等)的,需承诺相关产品(含电冰箱)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并能在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含电冰箱)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中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4)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2*〕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11]3**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17)》的通知(国统字〔2*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3
(1)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2*〕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11]3**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17)》的通知(国统字〔2*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4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涉及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节能产品、强制信息安全产品等)的,需承诺相关产品(含LED显示屏)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并能在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含LED显示屏)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中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描述: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4)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提供以下特定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1)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1)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3)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按照第最新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按照第最新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2-11-*1 16:*2至2*22-11-16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11:59:59,下午12:**:**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2-11-23 *9:1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联系方式:8711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联系方式:1885*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海燕
电 话:1885*1*8**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标签: 新址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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