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刘佐乡占圩村七组道路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梅县刘佐乡占圩村七组道路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梅县刘佐乡占圩村七组道路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梅县刘佐乡占圩村七组道路提升工程,在黄梅县刘佐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进行了招标条件备案,现委托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邀请不少于三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黄梅县刘佐乡占圩村七组道路提升工程;
1.2、工程概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3、最高限价:******.14元;
1.4、项目地点:黄梅县刘佐乡占圩村;
1.5、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
1.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1.7、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该项目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原件或网站截图打印后并加盖公司鲜章),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和成交后的施工全过程中均不得更换;
2.3、提交《近3年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均无违法行为声明》(原件);
2.4、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项目报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2、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采购。至报名截止时间磋商申请人报名未达到三家时,或者至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依法对该项目组织重新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与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4.1、首次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会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4.2、地点:黄梅县刘佐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有关信息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黄梅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梅县刘佐乡占圩村民委员会
地 址:黄梅县刘佐乡占圩村
联 系 人:张书记
联系方式:135*****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黄梅镇站前大道(祥云小区)2幢106室
联 系 人:费婷
联系方式:134*****576
标签: 七组道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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