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镇明月汖入口处节点建设招标公告
沙坪镇明月汖入口处节点建设招标公告
垫江县沙坪镇明月汖入口处节点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及相关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演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序开展我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防控措施:
(一)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扫码进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出。
(二)控制参与人数。原则上投标(竞买)人限派2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含参与评标的代表)。由于疫情原因,各供应商提交资料过后方可离场。
(三)流行病学史筛查。
1、入场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入场参与交易活动。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入场参与交易活动。
(四)入场前健康监测
入场前,所有供应商应出具72小时内的核酸报告,所有人员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体温测量。一旦出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度、或出现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未排除传染病者不得入场参与交易活动。
(五)登记监测。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合格口罩,持身份证原件主动配合我中心做好实名登记、验码(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测温、“一米线”、隔位就坐等防控措施。
(六)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投标人、监督部门、评标委员会)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递交符合防疫要求的承诺书(详见附件),未递交符合防疫要求承诺书的,不得进入交易场地。
(七)控制活动时间。本次招标会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单位是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口罩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场地调配及人员引导等工作,隔位就坐,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名 称:沙坪镇明月汖入口处节点建设项目
建 设 单 位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招标终止- 13 -
本招标项目(本工程)是限额以下的工程,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发〔2021〕12号文件实施的工程招投标类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为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中标人数量 | 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沙坪镇明月汖入口处节点建设项目 | 本项目在清单价基础上下浮5%即******.87 | 1 | 建筑业 |
上级专项资金。
供应商是指向招标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工程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一)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发〔2021〕12号文件实施的工程招投类竞争性磋商要求,本次公告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发布和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0元。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大会场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1月8日北京时间9:30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北京时间10:00
(一)磋商保证金金额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大写:零元整)。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2*****449
地 址: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一)工程名称:沙坪镇明月汖入口处节点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
(三)工程说明: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制,工程以审定工程量及金额据实结算。供应商须结合项目情况报价。
(四)计划工期:30日历天。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社会异常事件)以及非成交供应商责任出现的断电、停水等造成的停工时间,若出现这类情况由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本工程位于垫江县沙坪镇,采用混凝土基座,长20米,宽5米。假山部分主体为塑石结构,长18米,最高处6米左右。
1、施工注意事项:
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要求:
(1)治安消防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和“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保证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
(2)严格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对施工管理段的消防和治安工作,进行专门管理。
(3)根据消防规定,在有消防要求的施工场段,如油库、木材堆放场、木工棚、氧气和乙炔气库、办公区和宿舍等地,配备消防器材,挂设安全警示牌和禁止牌,并设专人巡守。
(4)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派专人巡守和设置防护设施或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5)在劳力高峰期,若需用部分民工,应设专人负责对劳务民工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消防知识教育,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申报临时户口、发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不组织。自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本工程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一)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随磋商文件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供应商应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不得增项减项,不得修改工程量,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随磋商文件一并发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逐项填报清单单价及总价,清单单价及总价不得超出招标人给出的限价。
(三)供应商若成为成交供应商,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内容。
(一)服务期: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工期如因不可抗力情况,按照文件“第二篇”第一条第四项执行。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
(三)验收方式:项目施工完成,质量符合本招标文件、国家及重庆市工程验收规范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由招标人组织开展对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形成专门的验收报告。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1.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清单价下浮5%即******.87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柒佰玖拾伍元捌角柒分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生产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一)、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公示结束,无质疑或投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提交履约担保后再签订施工合同书;若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不予签订合同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招标人将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或重新进行招标。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交工验收证书后15日内,由招标人一次性全额退还给中标人(或保函失效),不计利息。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
(3)递交时间:中标公示结束,无质疑或投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再签订施工合同;若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招标人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招标人不予签订合同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招标人将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或重新进行招标。
(4)退还时间: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公示一个月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一次性全额退还给中标人(或保函失效),不计利息。
1.结算总价= 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工程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项目结算价款+其他项目(如果有)+安全生产费±合同约定其他费用。
2.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
工程变更的工作程序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及合同范围外的零星工程等均属于工程变更范围,在工程结算时根据发包人共同确认的竣工图和工程变更进行调整。
3.安全生产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供应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4.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咨询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项目全部完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报告金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2年。
(二)招标人在成交供应商的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三)本项目首先保证农民工工资不拖欠,供应商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招标单位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的投诉纠纷。
(一)成交供应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10 %支付违约金,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招标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招标终止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招标人依法组建的3人及以上的单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磋商。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5)参加本工程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信息为供应商名称)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 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注:
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招标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磋商报价 (45%) | 45分 |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 100 | 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 ||
2 | 技术部分 (40%) |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8分 | 编制要点:施工总体布置是否合理,图示是否清晰、相互干扰小,是否满足施工条件要求。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优6.1-8分、良4.1-6分、一般0.1-4分。 |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6分 | 编制要点:内容编制完整、全面 ,优5.1-6分、良3.1-5分、一般0.1-3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6分 | 编制要点: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等是否先进、合理和可靠。优5.1-6分、良3.1-5分、一般0.1-3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5分 | 编制要点: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优4.1-5分、良3.1-4分、一般0.1-3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5 | 编制要点:总计划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是否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控制性项目是否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是否可行,能否保证在比选人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优4.1-5分、良3.1-4分、一般0.1-3分。 | ||||
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 | 5 | 编制要点: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分工是否明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力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的施工要求,投入本工程的劳动技术力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的最大需求,以及特殊技术工种人员的技术等级和数量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优4.1-5分、良3.1-4分、一般0.1-3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 5分 | 编制要点: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优4.1-5分、良3.1-4分、一般0.1-3分。 | ||||
3 | 商务部分 (15%) | 人员配备7分 |
备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无效不得分。 | 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件(注册证、职称证、上岗证、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
履约能力8分 | 近三年投标人承担过塑石假山项目的,得8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完工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说明:磋商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招标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
(七)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八)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招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招标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招标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招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招标服务需求、招标商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装订和密封
1.1响应文件应将“经济部分”、“商务部分”、“资格部分”、“其他资料”等内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编排顺序装订成一册(不分开装订)并编制目录,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部分”单独装订,不加盖任何公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过后需立即离场,磋商结果直接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1.2拟成交金额在100~2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1.3拟成交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成交候选人;
1.4招标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招标。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招标人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招标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招标网(http://www.cqgp.gov.cn)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招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招标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招标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招标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招标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草案注:本篇内容仅为合同样本,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签订的合同为准。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招标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招标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招标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招标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根据项目情况自拟)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填报的工程量清单
(一)技术方案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招标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其他资料
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未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号: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服务部分
(一)技术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三)所提供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节能、环保以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其他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若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上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招标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资料
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附件:项目清单
(结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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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汖入口处假山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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