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取暖一期(100MWp)项目EPC总承包
【华能(营口)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取暖一期(100MWp)项目EPC总承包
华能(营口)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取暖一期(100MWp)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01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营口)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取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东北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标段生效条件为: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境内
2.2 规模: 营口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取暖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清洁供暖项目”)由华能(营口)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区域基本位于营口市周边直线距离50km范围内的农村。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拟釆用单晶硅540Wp光伏组件,计划装机容量为1000MWp,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10kV,接入方式釆用全额上网。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利用“光伏+低温空气源热泵+石墨烯电炕”替代散煤,项目范围涉及整个营口市,初步考虑 6 个区/市,辖 20 个乡镇/街道作为重点区域。本项目规划改造面积约 425 万m2,改造户数 ***** 户,规划3年时间完成;其中一期工程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MWp,规划改造面积约 42.5万m2,改造户数5000户,计划2022年底完成;2023年和2024年完成*****户安装。
2.3 标段划分: 营口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取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标段
2.4 施工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境内
2.5 本期工程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竣工时间:2022年末。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总工期1个月。
2.6 招标范围:
2.6.1工程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接入系统可行性研究及其评审,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包括接入系统和农网改造)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釆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包括接入系统和农网改造)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设备性能试验、质量监督、设备监造(除光伏板和变压器)、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安全和消防等工程专项验收)、代办财政补贴等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书)。
农网改造要求投标方与供电公司共同配合完成相应农网增容改造工作,包括光伏出线及农户用电改造,满足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相关技术规定及农户用电相关技术要求。
2.6.2勘察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全部光伏电站、低温空气源热泵、石墨烯电炕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项目的设计范围包括:招标技术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如相关的方案建议等)、现场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6.3设备材料采购范围
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釆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有权审核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技术要求,选择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经招标方认可。
整套启动试运期间售电收入归招标方。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投标方支付费用。
总承包选择的设备及材料釆购内容提到的主要设备、材料的厂家需在本年度华能集团公司集采设备材料合格供应商入围目录中。所有选择的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招标方认可。
移交生产时,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有损坏设备,无偿更换;同时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含空气源热泵和石墨烯电炕)
2.6.4施工范围
投标方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为投标方的施工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6.5建设管理范围
本项目由招标方负责工程监理、设备监理等工作,并承担这些工作引起的相关费用。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有关部门的专家评审检查费、土地征用、会议费、青苗补偿、项目协调费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要求每项施工业绩合同额或EPC业绩合同中建安费用不低于2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面、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提供建安金额页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2)设计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面、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设计范围页),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2.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未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在电力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扫描件,及提供公司任命文件、甲方出具证明等能证明项目经理经历的材料)。
(2)设计负责人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在光伏工程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扫描件,及提供公司任命文件、甲方出具证明等能证明设计负责人经历的材料)。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日9:00起至2022年11月6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辽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上深沟村 861-11 沈阳国际软件园 E11楼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24-********
电子邮件:hndddcrk@163.com
招标代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400-010-1086转8326
邮箱:hnzbcdkm@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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