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5年全省隧道LED灯具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5年全省隧道LED灯具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5年全省隧道LED灯具安装工程已由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福建省高速公路隧道分布在我省各市、县,目前有隧道单洞1300余座,隧道照明以高压钠灯照明为主、LED照明为辅,为提高隧道照明质量,实现隧道照明智慧化管理,同时,降低隧道照明能耗,在我省高速公路原有隧道照明基础上,进行隧道智慧照明提升改造。

2.2 招标编号:GSZ-2022-193

2.3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

2.4 项目的规模:福建省高速公路约1300余座隧道单洞照明改造。

2.5项目的计划工期:整体工期4年,每个隧道具体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 个月(自交工之日起计算)。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6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6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所属路段公司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2025年全省隧道LED灯具安装工程

1

1标段

龙岩公司

福建省高速公路约1300余座隧道单洞照明改造,主要包含了调光控制柜、UPS、光强检测器、光端机、电缆、光缆、管道及桥架的供货及安装,以及旧灯具拆除、LED灯具安装、设备运输、布控、保险、安全生产费、内业资料等工程量。

整体工期4年,每个隧道具体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

2标段

南平公司

3

3标段

漳州公司、泉州公司、泉厦公司、罗宁公司、福泉公司

4

4标段

三明公司

5

5标段

宁德公司、莆田公司

6

6标段

福州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应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应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内在投标人本单位连续缴交3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按标段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标段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标段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六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可以中标一个标段。

投标人任一标段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其所超出的标段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招标代理单位、同一标段内已中标的监理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资格证书编号、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2193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4.3 未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2022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要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先行出示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信用分”评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http:///)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77*****870

电子邮箱:fzgsglzbdl_ly@163.com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人事党群(纪检)部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0591-********

2022年11月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LED灯具 工程施工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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