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渠护岸墙工程招标公告

景观渠护岸墙工程招标公告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工程名称:竹箦中关村景观渠护岸墙工程

2、工程概况:

(1)投资额 :约75万元

(2)资金来源:自筹

(3)工程地点:溧阳市竹箦镇

(4)建设规模:约203米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钢筋混凝土及浆砌块石护岸墙等工程

(7)工期:45日历天;

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招标内容
规模
估算造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造师

资质等级


竹箦中关村景观渠护岸墙工程
钢筋混凝土及浆砌块石护岸墙等
约203米
约75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
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

4、企业、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溧阳市燕山路41号;

(2)投标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建造师注册的注册执业范围和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

(4)投标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将承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后果;

(5)报名前需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整。投标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至溧阳市竹箦镇财政所,并开具收据。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溧阳市竹箦镇财政所

开户行:农行竹箦支行

帐 号:****************2

投标保证金退还办法:未获得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束且对结果无异议后凭收据退还;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

(6)严禁伪造虚假文件、原件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

(7)注册建造师一经报名,不予更换;

(8)资审合格投标单位如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

(9)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

(2)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准时到场签到参加资格预审,同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明原件,包括本人的注册建造师证、第二代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5年3月)。如不能提供全部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预审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5年3月);

(4)投标单位另需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网上打印的资质查询情况加盖公章;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保证金收据、进账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⑤注册建造师证;⑥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员证(C证);⑧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注意:资格预审只针对报名企业一次性递交的资审资料进行审查,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公证件、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补充资料。

7、报名、资审时间地点:

①信息发布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28日;

②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时止;

地点:溧阳市燕山路41号;

报名时需携带有企业签章的《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收据。

③资审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时(超过上午9:30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超过上午9:30时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溧阳市燕山路41号。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9、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整;

10、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招标人: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商务广场2#1801、1803

联系人: 联系人:蒋琦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

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单位 招标公告,我单位 拟派 项目经理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我单位基本情况: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说明:

(1)我单位本次报名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本企业和项目经理均无因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2)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地企业停止一年的投标,外地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并通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如果我单位中标,将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工程开工的相关手续。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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