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扬州市第十批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评选工作...
关于开展扬州市第十批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评选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文旅教育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打造高品质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决定评选扬州市第十批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包括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和中小学教研室(教科院)、教师发展中心的在职在岗教师。
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按照《扬州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评选办法》(扬教发〔2018〕54号)执行。
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育人实绩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其中:
1.校级领导在担任领导职务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5年以上,所教学科质量优秀,且现仍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平均任课时数的1/3,副校长不少于1/2。
2.从教研员岗位正式转到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岗位满1年的,可以按现岗位申报,否则仍以教研员岗位申报。
3.申报学科须与任教学科一致,兼教多个学科时,申报学科课时数需占总课时数的50%及以上(乡村小学教师除外)。
4.教学竞赛类、教学(科研)成果奖和高中先进系列表彰证书已用于破格或直接认定晋升骨干的,不可以再次作为破格或直接认定骨干教师的依据。
5.关于教学工作要求第2点统一调整为: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优秀或进步明显。
6.鉴于疫情影响等因素,学年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调整为2节,取消“一师一优课”及读书心得网络展示等限定。
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22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
二、评选人数和推荐人数
2022年全市拟评选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1300名左右,根据各地、各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确定推荐申报人数,详见《2022年全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推荐评审名额分配表》(附件1);市直各学校推荐初评具体名额见附件2。
为进一步优化骨干教师队伍结构,各地各校在推荐申报对象时要兼顾学段、学科(专业)、区域和申报类别的平衡。评选工作要向现有骨干教师占比偏少的学科(小学语文、体育;初中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推荐人员中乡村教师不少于15%;各地要向义务教育段骨干教师占比不达优质均衡发展标准(所有小学和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的学校倾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在“万名青年教师启航行动”中表现优秀者,择优认定为市教学能手或优先推荐参评中青年教学骨干。
各地各校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师德师能并重,不硬凑指标,宁缺勿滥。
三、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原则
1.突出师德,强化承诺。各地各校在推荐工作中,要通过师生民主测评、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师德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推荐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在个人申报表中手写《承诺书》,申报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人员需同时承诺自入选后3年内个人不得申请调离现任教县(市、区)中小学教育系统,乡村教师个人不得申请调离乡村学校,5年内不得调离扬州市中小学教育系统。对违背承诺者,将撤销其相应的骨干教师称号。
2.突出质量,关注课堂。教学能力和实绩考核评价要作为各地各学校推荐的重要标准。各县(市、区)要采用查看备课记录、个别谈话、调查访问等形式进行全面评价。
3.坚持标准,适度倾斜。推荐评选过程中,不唯论文、不唯奖励等级,师德为先,重实绩、重教学、重师生认同。对特别优秀的乡村教师(须在乡村学校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且现仍在乡村工作),表彰层次、论文发表数量可适当放宽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向获得高中教育先进表彰系列个人和先进集体中的班主任、备课主任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
(二)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中,坚持发扬民主,按程序由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1.教师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成立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小组,对照参评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师德为先,经过述职、评课、考核教学质量等,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名单,拟推荐人选名单和申报表在校内公示一周 。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各单位初步建议人选名单,在局有关部门和被推荐教师所在单位中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全面考核,通过组织教学能力考核、申报材料评审、民意测评等形式进行,最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局评审委员会(由行政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特级教师代表等组成)集体讨论,评定教学能手,确定市学科带头人、市中青年教学骨干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在县级媒体公示一周。市直学校教学能手评选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3.市教育局对中青年教学骨干组织材料评审,对学科带头人申报人员组织材料评审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评选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一周。市教育局建立随机抽样复审机制,对各县(市、区)教学能手评选结果进行抽样复审。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上报时间
市直各学校请于2022年11月8日前、各地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下列各项材料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63.com。联系人:刘永凤,电话:0514-********。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需提交下列材料
1.各地、市直各学校推荐评选工作总结(含县级媒体公示截图,纸质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文档)。
2.《扬州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质盖单位公章,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表格)。
3.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师德师风以及是否受过党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审核,出具相关意见。
(三)每位推荐人选需提交下列材料
1.《扬州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申报表》(附件4,一式1份A4正反打印,另附word格式电子版)。
2.个人专业发展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主要内容如下:
(1)学校审验电子稿和原件相符的证明材料。
(2)学校公示无异议说明。
(3)民意测评统计表,近3年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统计,近5年考核表或考核结果。
(4)学历学位证书、综合表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原骨干称号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5)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证明材料、班主任工作或班级工作获奖证书。
(6)参加教学类竞赛获奖证书。
(7)反映个人教学实绩的证明材料。
(8)近3年,参加研究的课题,不超过2项,提供申请书、批准文件、本人承担的任务材料、开题或结题证书、结题鉴定书。
(9)近3年正式出版的本人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3篇,须扫描封面、目录、正文(论著为1-2篇重要章节)、封底;如超过3篇,其他发表论文提供知网、万维或维普网站论文检索目录网页打印件予以证明。
(10)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证明材料,参加命题、评审、视导证明材料。
(11)指导青年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证明材料。
(12)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须使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个人年度总学时的截图,学校审核盖章)。
(13)听课笔记和读书笔记,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检查证明(扫描件),证明听课节数、读书笔记篇数(原件由学校留存)。
电子扫描件可使用手机扫描软件(如“扫描全能王”),拍照后生成PDF格式文件,以上所有内容并入一个PDF文件(总量不大于50MB),统一按“学段+学科+申报骨干称号+地区+姓名”(如:小学语文中青年教学骨干广陵张**)的格式进行命名。
(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安排专人对申报人材料(电子材料和纸质原件)进行审核验证,出具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真实。凡在申报工作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推荐资格,且下一次评选时不得申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对所在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2022年全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
教学骨干、教学能手推荐评审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市直学校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
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推荐评审名额分配表》
3.《扬州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
干、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4.《扬州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
干、教学能手申报表》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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