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常太镇自来水厂经营权承包项目竞价公告
城厢区常太镇自来水厂经营权承包项目竞价公告
受莆田市圳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竞价文件中简称招标人)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常太镇自来水厂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选择承包人,本次公开竞价活动采取现场多轮书面报价方式竞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太镇自来水厂经营权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闽一十【2022】*****
三、项目概况和标的经营范围
1、项目地点:城厢区常太镇;
2、经营期限:贰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中标时间为准)
3、标的经营范围:招标人把自来水供应经营权全部承包给中标人管理,由中标人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管护、收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自来水供应站的配套设施包括:①俟山石山2个取水点、党城后山取水点;②侯山清水池、党城拦水坝;③侯山、党城至常太镇的供水主管道;④镇址后山供水厂区的水池、一体化净水器、清草、清杂和管理房等;⑤供水管网所涉及的应急深水井、水泵、用电设施等附属设施。
4、经营服务内容、质量
4.1、负责管护自来水的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除遇到特大自然灾外,维修由承包人负责,维修费由招标人负责按伍仟元包干支付给承包人[每年由承包人向发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向招标人申请该费用],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2、要基本满足各用户的用水需求,不能擅自提供或长时间停水,枯水期用电抽水时,电费、设施等费用自理。枯水期间必须优先保障常太镇人民政府机关的供水正常;
4.3、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充用户(须经甲方同意)
4.4、负责做好供水、取水口、深水井、用电抽等安全防控工作,并负担安全责任。
4.5、水质应定时化验(侯山、党城取水点每半年分别一次;少验一次扣壹仟元整),化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化验报告在每年1月15日和6月15日前送常太镇人民政府备案,必须达到饮用水标准方可供应用户(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报招标人进行处理);
4.6、中标人每月收缴水费后应将用户缴费清单及立情况交付甲方备案。
5、承包费用投标报价及最低限价
5.1、本项目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
报价采用多轮竞价方式进行,第一轮以壹万捌仟元/年作为最低限价,第二轮以第一轮最高投标报价作为最低限价进行报价,第三轮以第二轮报价最高的作为最低限价进行报价,以此类推,直至无投标人继续竞标的,该轮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5.2、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乙方无偿提供常太镇人民政府(机关、税务所、司法所、农业机械管理站、敬老院)、土地所和派出所的自来水供应。
5.3、若第一轮竞标人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本次招标宣布流标。
5.4、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5.5、投标人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6、承包费用缴纳方式:中标人在第一年签订合同后即向招标人交纳当年承包款,以后每年的6月30日前向招标人交纳当年的承包款。
5.7、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中标人在成交公示期满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承包合同签订前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合同期满,标的物交接无异议,招标人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5.8、合同签订:中标人成交并在公示期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竞标保证金,另行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代表人必须经意向竞价者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意向竞价者为自然人,不可授权他人,须本人亲自到场。 3、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4、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5、意向竞价者在与莆田市圳湖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往来中发生过违约情况的,不得参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3、方式:意向竞价者直接从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竞价文件。
4、意向竞价者如有疑问可2022年11月03日17:30时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如认为需要对竞价文件等相关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将在网页进行公示,不作另行通知。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或通知,与本次竞价公告等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六、竞标保证金:本次竞价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请于开标前以对公形式将保证金汇入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账号:904*****300100*****362。
七、递交响应材料时间:2022年1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至2022年4月29日09点30分(逾期递交不予接受)。
八、递交响应材料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
九、现场报价会时间:2022年11月07日09点30分。
十、具体条款详见本次的《常太镇自来水厂经营权承包项目竞价须知》、《常太镇自来水厂经营权承包项目承包合同》。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莆田市圳湖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1*****400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4-*******
邮箱:fjys10@163.com
莆田市圳湖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0月27日
标签: 经营权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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