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新疆公司顺南闲置装置盘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新星新疆公司顺南闲置装置盘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新星新疆公司顺南闲置装置盘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新星新疆公司顺南闲置装置盘活工程已由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以《关于开展顺南闲置装置盘活项目的批复》(新星新疆董〔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新星新疆公司顺南闲置装置盘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新疆阿克苏市沙雅县盖孜库木乡顺北油田顺北8号带。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097.80万元。
2.4标段招标范围:复用顺南闲置的天然气处理装置及配套设施,复用装置的检验、维修及运输,项目的工程勘察及测量、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交付、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①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
②石油天然气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业绩:
①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②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①牵头人须具备第 3.1(1)、(3)①②③、(4)、(5)①、(6)项基本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3.1(1)、(2)①②、(4)、(5)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拟派人员应符合第3.3款相关资格要求。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不具备勘察资质的,可以将勘察工作分包。勘察分包人应具备第3.1(2)①项的勘察资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11月03日10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18时30分。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10时3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6.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10时3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1169号新疆能化办公楼;
邮编:******;
联系人:刘斌;
电话:133*****131;
电子邮箱:cyycl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园区A505;
邮编:******;
联系人:李静;
电话:189*****278;
电子邮箱:lij.xbsj@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cyyclb@163.com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2022年11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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