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柘荣至福安段10KV永久性用电接入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柘荣至福安段10KV永久性用电接入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宁)2015-043号
开标时间:2015-05-2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宁)2015-043号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柘荣至福安段施工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3]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10KV永久性用电接入网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165万元。

(注:上述所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文件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新建福建省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安北收费站、铜岩隧道、10KV线路接入工程;

2、新建福建省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岭兜隧道10KV线路接入工程;

3、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ED1合同段35KV富溪变金龟山隧道出口;

4、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ED1合同段35KV柘荣服务区10KV线路工程;

5、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ED1合同段35KV东源变柘荣收费站10KV线路工程;

注:上述所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2.4. 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施工工期为2个月。

2.5. 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质量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凡取得国家能源局福建能源监管办以外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国家能源局福建能源监管办备案证明;

3.1.2上述施工企业同时应具备建设及管理的人员、资金、设备等相关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无;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需携带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请于2015年 04 月 24 日至2015年 04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2015年05月 22日下午16:00时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应注明标识“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柘荣至福安段10KV永久性用电接入网工程项目”可简写为“宁沈高速10KV用电工程”);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单独封装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05 月23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东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单位投标时还应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各投标单位应自行向宁德市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未提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7.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宁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ndjt.gov.cn/)、(http://)、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新区华庭西路东北侧宁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五楼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352100

联 系 人:施先生、林女士、赖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5栋502室

联系人:金先生 陈女士

电话:****-*******

监管机构:福建省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邮编:352100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北大路30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140*******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闽东路宁德市建设局办公大楼一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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