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剧院舞台机械、剧场灯光、音响系统、座椅、空调采购及安装等项目
延安大剧院舞台机械、剧场灯光、音响系统、座椅、空调采购及安装等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延安大剧院舞台机械、剧场灯光、音响系统、座椅、空调采购及安装等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延安大剧院项目 已由延发改投[2015]1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省补助、融资及财政配套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舞台机械、剧场灯光、音响系统、座椅、空调采购及安装等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2.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延安大剧院项目位于延安新区北区北博物馆以南,文化公园以北,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大剧院、歌剧厅、音乐厅、戏剧厅、剧院广场、景观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2招标内容及标段的划分:
第1标段:延安大剧院舞台机械系统采购及安装;
第2标段:延安大剧院舞台灯光系统采购及安装;
第3标段:延安大剧院舞台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
第4标段:延安大剧院座椅采购及安装;
第5标段:空调采购;
第6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
第7标段:建筑智能化设备采购。
以上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仅第1标段);具有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仅第2标段);具有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仅第3标段);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甲级、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甲级(仅第6标段);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仅第5、7标段);2012年至今至少1个同类规模项目的业绩。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4月25日至2015 年4月2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程四处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生产厂家授权书(6)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单位介绍信;(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政务大厅三层
邮 编:710061
联 系 人:司岳涛 陈方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gczbsc@163.com
网 址:www.bidonline.com.cn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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