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对外处置招标公告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对外处置招标公告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对外处置

招 标 书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就一批执行案件进行公开招标处置,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标简介

(一)招标单位: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不良资产处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范围:不良贷款466笔,涉及贷款本金*********.35元,分为四个标的(4-1、4-2、4-3、4-4),以风险代理的形式招标,每个投标人仅限投二个标的。

二、投标人条件

(一)系新昌范围内律师事务所(5人以上)、资产管理公司等中介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能自觉履行合同,遵守本招标书的有关规定。

(二)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发生联合投标(串通投标)或无故退出投标(在未得到本项目招标小组同意)行为,在投标过程中一经发现核实,本行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在事后发现核实中标企业存在上述行为,将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并追究该企业、个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投标方式及中标确定

(一)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本人亲自签名的投标文件。

(二)保证金5000元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中标的,中标方需按清收额度的5%缴存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未完成清收任务的50%,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清收报价按清收额度的中标比例进行计算报价(按百分比计算),代理费报价按收回额的中标比例进行计算报价(按百分比计算)。

(四)代理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限额。标的一、标的二、标的三、标的四的最高报价限额分别为25%、18%、8%、6%。代理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额的作废标处理。

(五)公开招标。具体采用公开招标(密封)形式投标,集中开标。在符合本标文要求前提下,由清收比例高、收费比例低的投标方中标。有两个以上相同报价者的,由有清收经验者优先。具体评标办法:

新昌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评标表

公司名

清收报价(70分)

代理费报价(30分)













打分说明:

1.清收报价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清收报价为满分(即7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清收报价得分=(清收报价/评标基准价)×70。

2.代理费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代理费报价为满分(即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代理费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代理费报价)×30。

四、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价单;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投标方情况:企业简介、经营范围及经验能力、人员介绍(加盖企业公章);

(七)其他有关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代理要求:

(一)执行代理为一般代理,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无任何清收成效的,本行可终止合同。1年期满后,若有意向可提出书面理由续签合同。未经本行同意不得放弃本行的任何权利(包括实体和程序)或与被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二)在代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调查费、业务费、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食宿费、文印费、工商查询费、评估费、拍卖费、拍卖成交后应纳各项税款、代理费收入应纳税款等等)均由代理人承担,其中评估、拍卖的费、税可按有关规定从拍卖款中扣收。

(三)代理人应以现金的形式向本行交付执行款项,除此之外,本行一概不予认可。本行主动清收或者法院、本行冻结扣划的拆迁款、存款等,不在乙方计酬范围之内。

(四)中标人不得转委托他人。

六、投标须知

(一)竞标单位可于2022年11月8日上午前到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楼风险管理部了解执行案件的有关情况,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在签署领取单后领取有关资料,资格后审。

(二)投标文件分别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加贴封签加盖公章与投标代表签名方为有效;未经正式递交的投标书均属无效。

(三)各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招标人员施加影响,若发现此类情况,本行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四)投标书均不退还,也不供查询,评标情况不作解释。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代表至现场参与。本行在确定中标人后及时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标书一经送达,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投标方一旦中标,本招标文件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

(六)投标书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1.未按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的;

3.标书制作不规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和无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5.至截止投标时间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6.代理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额的;

7.其他不符合本招标书要求的。

(七)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本行签订代理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前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未在期限内签订协议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本行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 15 时10分

(二)投标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18号,新昌农商银行总行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卢先生,电话:0575- ********

八、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对外处置报价单

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对外处置招标清单(现场领取)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对外处置报价单.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良资产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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