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凤庆产业园区关于凤庆县冷链物流仓储暨托管交易中心项目竞争性公开招募运营主体公告
云南凤庆产业园区关于凤庆县冷链物流仓储暨托管交易中心项目竞争性公开招募运营主体公告
云南凤庆产业园区关于凤庆县冷链物流仓储暨托管交易中心项目竞争性公开招募运营主体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核桃产业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落实省政府关于着力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部署和要求,依托凤庆县丰富的核桃资源,合力推进凤庆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拟对凤庆县冷链物流仓储暨托管交易中心项目面向全社会竞争性公开招募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是核桃全产业链聚集发展的核心关键项目,该项目由我县滇红工业投资公司为建设主体,资产属国资所有。项目用地面积约92亩,概算总投资3.5亿元。共有2栋建筑单体,包括1栋智能化立体冷库和1栋展示交易中心。项目配套建设核桃文化广场和停车场。其中,智能化立体冷库占地52亩,建筑面积*****.14平方米,库高21米,库容约10.7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5个智能立体保鲜库、2个中转保鲜库、1个速冻库、1个排酸库、1个低温储存库、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实现货物信息、库存信息共享,立体化、数字化、可视化货物储存及物流功能)以及相关辅助和配套项目。投运后,智能化冷库静态储能2.6万吨,日吞吐货物能力2000吨,每年可实现物流吞吐50万吨以上;展示交易中心占地40亩,建筑面积*****.28平方米,为4层建筑设计,一层为核桃散货交易区,二层为线下交易大厅暨会展中心,三层为核桃产业大数据平台暨线上交易中心,四层为核桃主题文化展览馆。社会投资人9月份可入驻投运。
二、招商单位
云南凤庆产业园区
三、招商内容
冷链物流仓储暨托管交易中心项目运营。
四、合作方式
社会投资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运营该项目:
(一)将本项目的冷库、外包物流配送,租赁交易中心固定摊位、加工车间、线下交易大厅、电商运营区(交易平台)、办公室等固定资产整体打包租赁给社会投资人进行独资运营。
(二)社会投资人与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公司合资进行运营。
(三)社会投资人通过分期购买该项目进行运营。
五、项目优惠政策及配套条件
(一)优惠政策
1.享受(凤政办发〔2020〕88号)文件中有关优惠政策。
2.可按照“一企一策”洽谈投资运营该项目具体优惠政策。
(二)配套条件
1.云凤高速云县至凤庆县城段和勐佑互通至昌宁段建成通车、大临铁路(凤庆段)完工通车、通用机场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底建成通航)、巍山至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云保铁路、漾江大桥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交通便利。
2.凤庆县已建成172万亩核桃基地,产量15万吨,县内有从事核桃、澳洲坚果等农特产业加工的企业、大户2000多户,县内从事核桃加工、销售的大户、企业冷库面积仅为2000多立方米,冷链仓储托管需求大。
3.以凤庆为圆心,100公里范围内涵盖临沧、大理、保山等州市,共有2400万亩核桃基地110万吨产量,其市场前景较好。
4.可提供质量检验检测及信息化服务平台、员工食堂、宿舍等配套功能。
5.由云南科学技术院牵头,联合国内食品、油料、种质资源、机械等各领域科研方面领先的各大高校团队成立云南省木本油料(核桃)全产业链创新研究院。研究院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建立与消费者需求、市场需求、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反向研究机制。研究院下设木本油料(核桃)产业大数据研究中心、木本油料(核桃)全产业链技术研发中心、木本油料(核桃)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木本油料(核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标准研究中心、木本油料(核桃)市场经济及交易中心、木本油料(核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中心的“6+N”个研发中心,1个中心攻克一方面技术难题,共同破解核桃全产业链发展“卡脖子”关键技术,可以为全县乃至全市、全省核桃产业发展提升赋能。
六、运营主体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经营记录的企业。
(二)从事冷链物流仓储或农产品加工、销售的企业。
(三)具有5000万元及以上资金实力,能够满足该项目深度合作、资源配套、市场开发的经济基础。
(四)投资方报名时需缴纳100万元的投资意向保证金,确定为社会投资人后,所交投资意向保证金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为社会投资人的,投资意向保证金于7日内退还,不计息(保证金交到: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云南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80*****370*****)。
七、洽谈须知
(一)洽谈时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复印件)。
(二)提供企业简介、企业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资料(含三年审计报告)。
(三)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本项目运营管理方案。
(四)提供金融系统的自有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
八、相关要求
(一)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30天内(2022年9月6日-2022年10月5日),欢迎各社会投资人现场考察与报名。
(二)本公告具体事宜由云南凤庆产业园区和凤庆县投资促进局负责衔接和解释。
九、联系方式
杨晓萍(云南凤庆产业园区招商局长),联系电话:150*****201,邮箱:**********@qq.com。
鲁 强(凤庆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联系电话:151*****968,邮箱:*********@qq.com。
云南凤庆产业园区
2022年9月6日
附件:1.《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十条(试行)的通知》
2.凤庆县冷链物流仓储暨托管交易中心项目视频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