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的公告(第二次)
关于采购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的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省、市对档案整理归档的规范要求,对市总工会以下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加工。
第一部分:2016年至2021年的文书档案。
第二部分:2022年文书档案。
第三部分:2023年文书档案。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
(一)项目服务期限:第一部分自签订协议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在文书材料形成次年签订协议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方资格条件
供应服务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必须是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
(三)按照国家和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具备规范开展档案文书整理和电子化工作的能力。整理归档后的档案应通过市档案馆的验收(此项要求将在此项目合同中写明,不能通过验收的不予付款)。
(四)有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经验,并提交和其他单位合作的合同。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采购人与供应服务商双方需就此档案整理项目签订保密协议书。
四、采购方式
按照公正、公平、公工的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服务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1家,签订采购合同。请有意参加的服务商于2022年11月7日(周一)下午5时30分前到阜阳市总工会办公室(地址:阜阳市西湖大道移动公司八楼)提交密封的书面报价文件和有关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单位无重大经营违法行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3.和其他单位合作的合同;4.报价单(见附件);5.单机版档案管理软件简要说明。
为确保工作按时完成,递交文件的单位如不足三家,正常评审。
联系人:王冠男?联系电话:0558-*******
五、签订合同并开展服务
确定供应服务商后,双方就购买服务具体事宜进行协议,达成一致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之后,供应服务商按协议开展相关工作。双方按采购单价标准,以实际发生数结算。
本公告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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