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如皋市白蒲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的如皋市白蒲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市白蒲镇;

⑵项目规模:总投资约517万元;

⑶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6月1日。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 6 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规模及内容
最高限价 (元/平方米)

长m
宽m
面积m2

1标
老钱园西路
1280
3.5
4480
71

松杨西路
980
4
3920
75

2标
浦北中心路
1490
3.5
5215
79

姚一南路
1090
3.5
3815
68

3标
康庄村五十里路
1730
3.5
6055
74

通杨河路(南段)
1600
3.5
5600
70

4标
沈桥村沈桥路
1300
4
5200
73

新丰河北路
1500
3.5
5250
74

5标
顾岱村曹堡中路
3290
4
13160
65

田港南路(东西段)
1800
3.5
6300
78

田港南路(南北段)
400
4
1600

6标段
林南路
1500
4
6000
69

筛庄1号渠路
1650
3.5
5775
70

⑹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

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路面,宽度详见标段划分,厚度15cm,水泥标号42.5级,混凝土标号为C30,抗折强度不低于4.0Mpa,按技术要求设伸缩缝,路面刻纹。路面3.5米宽的路基顶宽≥4.5米,路面4米宽的路基顶宽≥5米,有砂石、碎砖路基的采用5厘米厚泥灰碎石进行找平补强,无砂石、碎砖路基的采用12厘米厚泥灰碎石,泥灰碎石配合比为石灰:碎石:土=1:3:6。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公路、市政施工总承包(含三级)以上;

⑵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⑶其他: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应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具体执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 申请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⑸ 资格审查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⑺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⑻ 投标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⑼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⑽ 申请人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执行http://www.rgggzy.cn/rgweb/infodetail/infoid=91ce34d1-75d8-41f2-9817-de82e4e09615&categoryNum=008)。

⑾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次低价法。

本工程共6个标段,开标时现场抽签决定开标顺序。一个投标人可以中一个标段。已中一个标段中标人不得参加后序标段的开标,除非后序标段的投标人低于5家(若前标段中标人在后序标段开标时得分第一,则由得分第二的为中标人)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5 年4月23日至2015年5月15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 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 2015 年4月30日 9:00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 2015年4月30日15:00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⑶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⑷账号:****************3300

⑸金额:贰万元/每投标单位。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7号 窗口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5月15日 14:30时。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本项目资料费 200 元/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内至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7号 窗口缴纳。

13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公章):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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